2022-02-25 11:28:22 四川选调生考试网 https://sc.huatu.com/xds/ 文章来源:四川华图
2022年四川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考试公告已经发布,本次四川选调生考试时间为3月26日,招录人数为946名,报名时间为2月23日-3月2日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官网,四川华图公务员考试网整理本次四川公务员考试公告、报名、职位表等相关内容如下。
▼▼四川选调生考试公告|职位表|报名入口▼▼
——四川选调生考试时间安排——
公告发布:2022年2月21日
报名时间:2022年2月23日-3月2日8:00
资格初审:2022年2月23日-3月3日8:00
确认缴费:2022年3月4日8:00前
准考证打印:2022年3月21日-3月25日
笔试时间:2022年3月26日(星期六)
成绩查询:2022年4月12日
资格审查:2022年5月13日前
面试时间:2022年5月14日至15日
——四川选调生选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对党忠诚,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三)作风朴实,诚实守信,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四)学习成绩优良,按期毕业并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五)18周岁以上,应届博士毕业生32周岁以下(1989年2月23日至2004年2月23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91年2月23日至2004年2月23日期间出生),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1996年2月23日至2004年2月23日期间出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人员相应放宽3周岁。
(六)应届毕业生须符合选调职位条件且具备下述条件之一:①加入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员);②具有参军入伍经历;③院(系)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硕士”“优秀博士”);④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研究生干部”);⑤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团干部”;⑥院(系)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⑦校级及以上“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⑧取得省级“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⑨获国家级奖学金;⑩大学期间担任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已满一学年以上(含班级班长,班级团支部、党支部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各部部长、副部长等相应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上述条件均须在2022年2月23日前已取得,其中③至⑩项条件须为2022年2月23日前在大学就读期间取得。
(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工作表现好、无不良反映,2022年2月23日前加入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员),未曾享受优惠政策录用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八)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九)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十)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①定向、委托培养或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②是现役军人的;③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④受过处分的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⑤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或中国共产党党籍的;⑥被开除公职的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⑧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⑨干扰或妨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⑩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川选调生选调名额——
2022年度全省选调名额为946名(详见附件1)。
——四川选调生考试笔试《申论》备考资料——
在公务员考试中,时政要闻、热点事件看似只是一个简单的模块,但其实渗透到了考试的方方面面。时政时事的热点积累有助于我们增加申论素材,可以帮助我们训练如何形成政府思维,有助于我们在写作中习惯运用官方表述方式,甚至在常识的考试中也经常出现当年的热点时事的考题,那么如何备考这部分知识呢?其实很简单,不用死记硬背,就每天拿出固定时间多多积累即可,四川华图公务员考试网每天都会更新全网最新最热的时政要闻,并附有热点解析,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掌握。大家可以Ctrl+D收藏本页供大家学习积累。
【背景链接】
12月,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第一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教育惩戒做出规定,系统规定了教育惩戒的属性、适用范围以及实施的规则、程序、措施、要求。《规则》指出,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学校、教师可以在学生存在不服从、扰乱秩序、行为失范、具有危险性、侵犯权益等情形时实施教育惩戒。
解读
[提出观点]
教育惩戒关系到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大战略,关系到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的大问题。
[综合分析]
内涵
教育惩戒是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
教育惩戒的属性,其是在教育过程中发生的,学校、教师行使教育权的一种具体方式,而不是单独赋予学校、教师一种权力。
实施的对象和方式,是对违规违纪学生的管理、训导和矫治。
教育惩戒行为的目的性,即是要使学生认识和改正错误,而不能为了惩戒而惩戒。
原则
实施教育惩戒应当遵循教育性、合法性、适当性的原则,主要体现在:
一是强调教育惩戒应当符合教育规律,注重育人效果,坚持育人为本。要基于关爱学生的宗旨,注重人文关怀,达到教育学生遵守规则、增强自律、改过向上的目的。
二是明确实施教育惩戒要遵循法治原则,做到客观公正、合法合规。要以事先公布的规则为依据,尊重学生基本权利和人格尊严。
三是要求实施教育惩戒应当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要综合考虑学生的一贯表现、主观认识、悔过态度以及家庭环境等因素,以求最佳育人效果。
[参考对策]
学校应当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教师的培训,促进教师更新教育理念、改进教育方式方法,要审慎使用教育惩戒,与鼓励、劝导、积极管教等教育方式相结合。并支持、监督教师正当履行职务,当发生纠纷和法律后果后要通过合理合法的正当渠道解决。对于威胁、侮辱、伤害教师的行为,学校、教育部门、公安机关要依法追究,维护教师合法权益。健全了监督机制,畅通了救济渠道,如向校内申诉、向主管部门申诉等。
家长要理解、支持和配合是学校、教师正常实施教育管理。家长在学校制定教育惩戒具体规则,以及教育惩戒实施、监督救济等过程中具有参与权、监督权。学校、教师应当重视家校协作,积极与家长沟通,争取家长理解、支持和配合实施教育惩戒;家长应当履行对子女的教育职责,尊重教师的教育权利,配合学校、教师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教。
主管教育部门对学校、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要履行指导、支持、评价和监督的职责。要指导学校制定教育惩戒的实施细则以及相关的校规校纪,建立工作机制。当家长威胁、侮辱、伤害教师时,应当依法保护教师人身安全,必要时请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协助处理。要加强对学校教育惩戒的监管,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不合法、不合规的规定,建立复核申请的受理机制,,同时要把学校、教师在管理学生、实施教育惩戒中贯彻法治原则、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纳入对学校的考核内容当中,督促、引导学校依法治校、依法办学。
(编辑:Libin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