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考成绩查询入口为: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成绩查询入口预计将于2022年1月开通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各类职位笔试zui低合格分数线,对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等,将予以适当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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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考成绩查询入口
国考成绩查询入口: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笔试成绩查询时间:报考者可于2022年1月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zui低合格分数线。
一、国考笔试成绩计算方式及笔试分数线
8个非通用语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外语水平测试成绩(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下同)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和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
2021年国家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已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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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分数/行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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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机关和省级(含副省级)直属机构 | 105/60 |
市(地)级和县(区)级直属机构 | 95/50 |
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5个省区市)市(地)级和县(区)级直属机构 | 90/45 |
定向招录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 90/45 |
非通用语职位,以及特殊专业 | 90/45 |
特殊专业职位 | 90/45 |
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职位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统一组织了专业科目笔试 | 合格分数线为不低于45分 |
三、国考笔试成绩查询时间
国家公务员考试时间安排表
年份 | 公告发布时间 | 报名时间 | 资格审查 | 确认/缴费时间 | 打印准考证 | 笔试时间 | 成绩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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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 2021.10.14 | 10.15-10.24 | 10.15-10.26 | 11.1-11.7 | 11.22-11.28 | 11.28 | 2022.1 |
2021 | 2020.10.14 | 10.15-10.24 | 10.15-10.26 | 11.1-11.7 | 11.23-11.29 | 11.29 | 2020.1 |
2020 | 2019.10.14 | 10.15-10.24 | 10.15-10.25 | 10.31-11.6 | 11.18-11.24 | 11.24 | 2020.1.7 |
2019 | 2018.10.21 | 10.22-10.31 | 10.22 -11.10 | 11.8-14 | 11.26-12.2 | 12.2 | 2019.1.18 |
2018 | 2017.10.28 | 10.30 -11.8 | 10.30 -11.10 | 11.17 -22 | 12.4-10 | 12.10 | 2018.1.24 |
2017 | 2016.10.13 | 10.15 -24 | 10.15 -26 | 11.2 -7 | 11.21 -27 | 11.27 | 2017.1.9 |
2016 | 2015.10.13 | 10.15 -24 | 10.15 -26 | 11.2 -7 | 11.23 -29 | 11.29 | 2016.1.10 |
2015 | 2014.10.13 | 10.15 -24 | 10.15 -26 | 11.2 -7 | 11.24 -29 | 11.30 | 2015.1.10 |
2014 | 2013.10.14 | 10.16 -24 | 10.16 -26 | 11.2 -7 | 11.18 -23 | 11.24 | 2014.1.8 |
2013 | 2012.10.12 | 10.15 -24 | 10.15 -26 | 11.2-7 | 11.19-24 | 11.25 | 2013.1.7 |
2012 | 2011.10.13 | 10.15 | 10.15 -26 | 11.2-7 | 11.21-26 | 11.27 | 2012.1.8 |
2011 | 2010.10.11 | 10.15 -24 | 10.15 -26 | 11.2 -7 | 11.28 -12.2 | 12.5 | 2011.1 中旬 |
2010 | 2009.10.12 | 10.15 -24 | 10.15 -26 | 11.2 -7 | 11.23 -28 | 11.29 | 2010.1.12 |
四、国考公告详情
一、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至2003年10月期间出生),对于2022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主要招录高校应届毕业生。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曾在市(地、州、盟)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
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县(区)级及以下直属机构,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可以采取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条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地、州、盟)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zui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市(地、州、盟)内的上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也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其他市(地、州、盟)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机关(包括其中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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