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24 15:44:00 四川医疗考试网 https://sc.huatu.com/yiliao/ 文章来源:内江人事考试网
2.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七)考察
考察由内江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参照《关于印发〈内江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2号)组织实施。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产生的缺额,按规定程序在已参加考核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
(八)公示
学院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报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学院研究同意并报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在已参加考核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和考察并合格)。因递补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愿放弃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批及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学院按有关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聘用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学院按程序向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申报办理工作流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由学院报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此次考核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关系。
四、纪律和监督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2.本次考核招聘由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组和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纪委全程监督。
3.本公告由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2-51730100832-5173045;
监督电话:0832-2210034(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组)
0832-5173009(学院纪委)
附件:1.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2021年第二批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栏表
2.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2021年第二批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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