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25 09:04:46 四川选调生考试网 加备考QQ群 热 加微信领资料 领 APP模考刷题 爆 https://sc.huatu.com/xds/ 文章来源:泸州人事考试网
【导读】2021年泸州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资格审查公告由四川选调生考试网提供,更多关于四川选调生考试,2020四川选调生考试快讯的内容,请关注四川选调生考试网/四川公务员考试网!四川华图微信公众号(schuatu),四川选调生培训咨询电话:点击查看,微博: @四川华图如有疑问请加【2020年四川选调生考试交流群汇总】
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关于2021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资格审查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2021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规定,现就泸州市2021年度选调生资格审查、面试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对象
报考泸州市职位2021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1.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4月30日15:00-18:00。
2.资格审查地点: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2楼(泸州市龙马潭区一环路龙马大道一段70号)。
(三)资格审查要求
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需按《四川省2021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中资格审查的要求,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料不齐、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面试资格。上述原因造成缺额的不再递补。考生本人须亲自到场参加资格审查。
(四)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1.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1)高校院(系)党总支、高校党委组织部(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签字盖章的《四川省2021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2份(登录网上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提供退役士兵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中共预备党员)的考生,需出具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注明入党时间,并加盖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组织印章。
(5)获院(系)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硕士”“优秀博士”)、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研究生干部”)、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团干部”、院系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校级及以上“优秀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省级“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获国家级奖学金的考生,须提供奖励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6)大学期间担任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已满一学年以上(含班级班长,班级团支部、党支部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的考生,须提供学校、院(系)出具的证明材料、聘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证明材料需注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学校、院系或班级学生干部具体职务,并加盖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总支印章)。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1)服务地所在县(市、区)项目主管部门、服务地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21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2份(登录网上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需出具2021年2月24日前加入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注明入党时间(准确到具体日期,如:XX年XX月XX日),并加盖县(市、区)委组织部印章。
(4)服务地所在县(市、区)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证明材料需注明从事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的具体起止时间、是否在2020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是否合格、担任建制村(社区)两委常职干部的时间等内容。证明材料需同时加盖服务地所在县(市、区)项目主管部门和县(市、区)委组织部印章。
(5)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服务期间获得过县(市、区)以上党委政府及部门表彰的人员还需提供表彰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面试
(一)面试时间:暂定2021年5月15日,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二)请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请广大考生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在资格审查和面试前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2.为避免影响考试,凡报考我市职位来自国(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自觉接受相应健康管理措施,自觉做好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资格审查及面试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医学报告,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3.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资格审查及面试当天无法按规定到达考场(资格审查点)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4.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等特殊情况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资格审查、进出面试考点、参加面试须全程佩戴口罩。
(二)缴费及其它有关事宜
1.经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现场进行面试报名,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选调资格。考生或推荐单位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则取消录用资格,并将视情况进行通报处理或责任追究。
3.体检等有关事宜将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om) 另行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编辑:Libinu)
贴心微信客服
四川公务员qq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