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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学院2021年4月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22人公告(4)

2021-04-07 09:02:56 教师考试网 https://sc.huatu.com/jiaoshi/ 文章来源:宜宾学院

【导读】四川教师考试网提供以下四川教师招聘信息:宜宾学院2021年4月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22人公告(4),更多关于四川教师招聘公告,教师公招报名,教师招聘考试时间,教师资格考试的内容,请关注(四川华图教师考试网)。

  3.笔试时间及地点。定于2021年4月24日在宜宾学院进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于2021年4月28日在宜宾学院网站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查询。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21年4月29日17︰00前的工作时间电话(0831-3530985)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当天回复本人,有变动的查分结果于2021年4月29日在宜宾学院网站上公布。

  5、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16号)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21年4月23日17: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宜宾学院人事处(地址:宜宾市酒圣路8号宜宾学院行政楼315室,联系电话0831-3530985),以便审查。

  政策性加分需要提供材料:

  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②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宜宾学院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专业试讲的方式进行。

  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因面试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3.面试主要范围。

  专业教师岗位面试为专业试讲。

  专业试讲重点考核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知识应用及创新的能力(实现教学目标,掌握教材内容)、组织课堂教学及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逻辑思维及语言、协调沟通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方面。专业试讲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

  6.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宜宾学院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宜宾学院网站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和考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于考试结束后在宜宾学院网站公布。

  窗体底端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三)体检要求

  由宜宾学院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及体检安排以宜宾学院在面试结束后发布的总成绩名单及体检人员名单公告为准。

  未按本公告要求参加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递补

  (一)对笔试考试成绩公示期间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该岗位未入围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面试考试及考试总成绩公示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前,因报考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可按该岗位未入围人员考试总成绩的前25%(含25%)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报考者无递补资格。

  (三)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拟确认人员的材料报送教育厅后,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递补人选应按本公告要求进行体检和审查。

  九、公示

  综合审查合格者由宜宾学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宜宾学院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暂办理后续招聘手续,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十、综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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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四川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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