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6 09:00:42 四川医疗考试网 https://sc.huatu.com/yiliao/ 文章来源:内江人事考试网
(三)考核
考核由内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本次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束后按成绩排名择优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考核招聘岗位数量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核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核成绩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只递补一次。体检工作由内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规定负责组织。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在已参加考核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
体检合格后,由内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参照《内江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产生的缺额,按规定程序在已参加考核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
(六)公示
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按规定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报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已参加考核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和考察并合格)。因递补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愿放弃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审批及聘用
经考核、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内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有关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按程序向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报批,经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后报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正式聘用后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因本人自身原因在规定时间未拿到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等材料的,不予聘用。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内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到。未经内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四、纪律和监督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2.为保证考核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考核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
3.本次考核招聘由市纪委驻市疾控中心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4、本公告由内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2-2260973(内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832-2272269(市纪委驻市市疾控中心纪检监察组)
内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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