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05 09:57:48 四川选调生考试网 https://sc.huatu.com/xds/ 文章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
考察由省直选调部门、市(州)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重点考察考生政治素质、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道德品行、社会信用记录,综合现实表现、专业特长、学业成绩、参加社会活动、遵纪守法、心理素质,是否符合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六)公示。对拟选调人员,由省直选调部门、市(州)党委组织部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进行公示。
(七)确定选调名单。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省委组织部确定为选调人选。反映问题影响录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四、相关政策
(一)选调人员按所录用省直部门或市(州)党委组织部通知时间,持毕业证、学位证和要求的其他资料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且无正当理由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或不报到的,取消录用。
(二)录用到市(州)的,由市(州)党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和编制、职务职级空缺情况,结合考生所学专业、个人志愿、经历特长等,安排到市(州)、县(市、区)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并按规定办理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手续。
(三)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公务员法等相关规定任职定级。录用后按照中组部有关要求,切实加强选调生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丰富工作经历。
(四)各级组织部门建立选调生信息库,加强对选调生的日常管理、跟踪考察。把选调生培养使用纳入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对表现突出的选调生,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条件,择优选拔进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或交流到上级机关和重要岗位。上级机关补充工作人员,拿出一定名额优先从选调生中遴选。根据各地人才工作有关政策,可享受相关待遇。
本公告由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醒:
1.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境)外地区、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考点所在城市,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考试(笔试、面试)当天提供7天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选调资格。仍处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选调资格。
选调过程中,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调整、补充考试时间、考区、地点等事项的,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2.考生不需要缴纳报名考试费和体检费。
3.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在报考期间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面试、签约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第*职位志愿所属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如有具体事宜咨询,可与省直选调部门、市(州)党委组织部联系(联系电话详见选调职位表,附件3、4)。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028—86626583。
附件: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2020年11月5日
(编辑:Libin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