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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2021国考,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规定?

2020-10-14 19:02:3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加备考QQ群 加微信领资料 APP模考刷题 文章来源:四川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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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2021国考,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规定?

  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规定?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zui高人民法院、zui高人民检察院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出了具体解释,自2019年9月4日起施行。

  考生和其他人员违反刑法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考时间节点》》

  报名时间:10月15日-10月24日

  笔试时间:11月29日

  资格审查:10月15日至10月26日

  报名确认:11月1日-11月7日

  准考证打印:11月23日-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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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Nic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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