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10 16:00:40 四川医疗考试网 https://sc.huatu.com/yiliao/ 文章来源:成都人事考试网
(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另行规定。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县人社局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因体检和考察导致的空缺,由金堂县人社局和卫健局结合招聘总体情况来确定是否递补。
六、聘用及报到
(一)确定聘用岗位。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由金堂县人社局根据拟聘人员报考岗位确定聘用单位后在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2021年应届拟聘人员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二)2021年应届拟聘人员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到金堂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交验与报名资格条件相符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逾期未交者,视为自动违约),经审查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招聘的工作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应在金堂县工作满5年后,方可申请办理流(调)动手续。否则视为违约。
七、纪律监督
为保证此项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整个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金堂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028-84936690;
咨询电话: 金堂县卫健局党建和人事科:028-84989661。
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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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医疗卫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