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16 19:33:40 教师考试网 https://sc.huatu.com/jiaoshi/ 文章来源:乐山人事考试网
【导读】四川教师考试网提供以下四川教师招聘信息:乐山市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的266人公告(2),更多关于四川教师招聘公告,教师公招报名,教师招聘考试时间,教师资格考试的内容,请关注(四川华图教师考试网)。
报考者报名后,须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3份,供加分和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须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按要求重新上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建议考生尽早提交报名信息,避免因审核不合格而无法改报其他岗位。
网上资格审查仅对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是否完整、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要求进行核对,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网上资格审查的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面试资格审查及资格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四)网上缴费
网上资格审查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0年7月2日中午12: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每科收取每名考生50元报名费,笔试缴费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减免考试考务费(含笔试考务费和面试考务费):
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报考者;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者;
3.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报考者;
4.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报考者。
符合上述第1项情形的报考者凭区县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2、3项情况的报考者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4项情况的报考者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2020年7月1日下午17:00前,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和上述有效证明到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乐山市团山街555号1号楼二楼,电话0833-2431510)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手续。面试考务费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办理减免手续。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岗位调整
未达到岗位开考比例要求的,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于2020年7月7日前在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com.cn/)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报考者所缴费用,2020年7月15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六)准考证打印
资格审查合格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者,登录乐山人事考试网(www.lspta.com.cn)打印本人准考证(考生请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以便在招聘各环节使用)。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
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不含旧版一代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内容见《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附件2)。笔试科目满分为100分。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20年8月18日前在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com.cn/)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到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查分结果于提交查分申请3日后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4.政策性加分。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
按照《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组织部门、人社部门、教育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截止报名结束时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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