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04 08:55:16 四川医疗考试网 https://sc.huatu.com/yiliao/ 文章来源:内江人事考试网
(2)聘用后一年试用期间,管理岗按照管理9级确定工资待遇,专技岗未取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按照专技十三级确定工资待遇,转正后按实际所聘岗位确定工资待遇。
(四)适时提拔重用
在工作岗位上表现优秀、德才兼备、实绩突出、干群公认的引进人才,可纳入“隆昌市年轻干部递进培养计划”等进行培养。同时,加大从符合条件的优秀引进人才中提拔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干部力度,加大从已担任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干部的优秀引进人才中调任公务员(参公人员)力度。
(五)职称评定与聘用优先权
引进人才在职称评定与聘用时,用人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聘用引进人才。引进人才取得相应职称资格后,如用人单位岗位无空缺的,经隆昌市人才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可特设岗位予以聘任。
(六)鼓励学历提升
鼓励引进人才学历深造,对攻读博士研究生的引进人才经用人单位同意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报市人才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可凭录取通知书进行学历深造。引进人才通过学历深造取得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并回原单位工作满一年后,考核合格的给予一次性2万元教育补助,并按照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享受引进人才相关待遇。
(七)其他
1.单位福利。用人单位可以与引进人才达成与现行国家政策不冲突的其他福利待遇协议。
2.其他待遇。引进人才除享受上述待遇外,还可以享受我市出台的其他激励性且不相冲突的待遇(如科研、重点项目、技术创新等的经费支持等)。
3.管理服务期内,人才政策规定有修改调整的,按照修改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五、考核管理
(一)引进人才受聘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和《“隆昌英才”实施办法(试行)》,对引进人才实行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隆昌市委组织部、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单位负责对引进人才进行管理,日常管理和考核以用人单位为主。用人单位对引进人才的考核标准,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引进人才在市级部门事业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自愿,可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续聘或转聘我市其他事业单位;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根据工作需要,可调任党政机关。若引进人才在最低服务年限内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引进人才须支付一次性违约金,引进到事业单位的按照正式聘用合同相关条款办理,引进到企业的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约定违约条款。
六、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应聘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在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聘用资格。
(三)有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相关工作纪律,在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考察、体检等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照人事考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隆昌市委组织部(隆昌市人才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1.中共隆昌市委办公室咨询联系人:钟老师
咨询电话:0832-3924417,13990593725
2.中共隆昌市委组织部咨询联系人:李老师
咨询电话:0832-3923312,15884880223
3.中共隆昌市委宣传部咨询联系人:王老师
咨询电话:13568035050
4.隆昌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咨询联系人:李老师
咨询电话:18383215760
5.隆昌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咨询联系人:王老师
咨询电话:0832-3956696,13890511398
6.隆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咨询联系人:陈老师
咨询电话:0832-3922674,13568503663
7.隆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联系人:钟老师
咨询电话:0832-3991608,13990536030
8.隆昌市第一中学咨询联系人:吴老师
咨询电话:0832-3922781,18990586718
9.隆昌市人民医院咨询联系人:邓老师
咨询电话:0832-3961327,18090315586
10.隆昌市中医医院咨询联系人:谢老师
咨询电话:0832-3927007,15328738344
11.隆昌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中心咨询联系人:彭老师
咨询电话:0832-8709810,1898202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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