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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纳溪区2020年上半年教师招聘29名工作人员(3)

2020-05-07 18:01:43 教师考试网 https://sc.huatu.com/jiaoshi/ 文章来源:泸州人事考试网

【导读】四川教师考试网提供以下四川教师招聘信息:泸州市纳溪区2020年上半年教师招聘29名工作人员(3),更多关于四川教师招聘公告,教师公招报名,教师招聘考试时间,教师资格考试的内容,请关注(四川华图教师考试网)。

  1.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编码2020123001——2020123016,2020123032——2020123040,岗位按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因笔试缺考等原因产生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编码2020123017——2020123031,岗位按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因笔试缺考等原因产生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人数2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笔试有缺考科目、单科或双科成绩为零分者、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者、在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成绩或考试资格者均不能进入资格审查。参加首轮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将按规定通过“中国·纳溪”门户网站人事招考版块(http://www.naxi.gov.cn/zw/rsxx/rszk)进行公布,具体时间将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另行公告明确,请考生注意随时关注。

  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产生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递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公布、截止时间及相关要求将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另行公告明确,请考生注意随时关注。

  2.审查要求: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考生参加资格审查须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含因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非本人原因无法按时获得证书原件的情况),应出具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认证请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3)申请加分材料原件、减免考务费申请材料原件。

  (4)下列人员还需提供如下材料:考生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凡是在资格审查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实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5)《报名信息表》2份。

  (三)面试

  1.面试方式:编码2020123001——2020123018岗位(教师岗位)采取讲课的面试方式;编码2020123019——2020123040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2.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才能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资格审查后领取的面试通知书。

  3.形不成竞争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线:若某岗位由于缺考、面试成绩为零分、违纪等原因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四)综合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所有的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五、体检及考核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按《综合知识》或《教育公共基础》成绩高低确定排序,所有成绩都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未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为零分的人员或形不成竞争岗位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不能确定参加体检。

  (二)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考核: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四)递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规定通过“中国·纳溪”门户网站人事招考版块(http://www.naxi.gov.cn/zw/rsxx/rszk)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招聘在乡镇岗位工作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余岗位的招聘人员须遵守纳溪区事业单位服务期制度,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服务年限。

  七、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八、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830-4294906

  考务咨询电话:0830-4212407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30-3190016

  监督电话:0830-4293048

  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附件:附件1-2020年上半年泸州市纳溪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要求表.xls

  附件2-五项目人员加分申请及证明表.xls

  附件3-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申请表.xls

  附件4-同意报考函.doc

  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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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yangzhix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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