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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上半年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10人公告(医疗岗)(2)

2020-05-07 10:34:22 四川医疗考试网 https://sc.huatu.com/yiliao/ 文章来源: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二)网上缴费

  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2020年5月20日18︰00。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通过网络报名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省交通运输厅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名额后,该岗位报考人数与调减后的招聘名额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省交通运输厅6月1日17:00前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所缴费用,2020年6月15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四)打印报名表

  上传相片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因新冠肺炎疫情,打印准考证时间及后续考务安排日程拟于6月中下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告,请考生务必关注。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身份证号、姓名,在规定时间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均不得作为参考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等要求,结合本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科目笔试《综合知识》或《卫生公共基础》(其中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监控结算中心、四川省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四川省交通宣传中心、四川省交通运输职业资格中心、四川省交通管理学校的所有岗位公共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医院除人力资源和文秘岗位为《综合知识》外,其余岗位公共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满分为100分,笔试地点在成都市。

  2、笔试范围。公共科目笔试《综合知识》的考试范围详见省人社厅2014年9月28日修订发布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公共科目笔试《卫生公共基础》的考试范围详见省人社厅、省卫计委2014年4月22日印发的《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请登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查阅或下载)。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公共科目笔试原始成绩于规定时间分别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本人相应笔试原始成绩。对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显示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规定时间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申请核查本人公共科目笔试原始成绩,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结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于规定时间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于规定时间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等发布本公告的网站公布。

  5、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16号)规定加分。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7月14日12点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人事教育处905办公室焦韬老师(请先电话联系),以便审查。地址:成都市武侯祠大街180号,联系电话028-85525153。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省交通运输厅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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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医疗卫生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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