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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72名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公告

2018-04-23 13:21:45 三支一扶考试网 https://sc.huatu.com/jcfw/ 文章来源:成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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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的公告

  为充实审判辅助人员队伍,根据工作需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7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已经取得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且符合职位条件的人员。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参加报名,但需在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后再办理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计划招聘72名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职位如下:

  1.审判事务岗(一):30名;

  2.审判事务岗(二):35名;

  3.综合事务岗:7名。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法律,热爱法院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职业操守;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获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放宽至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公告发布当日);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熟练掌握办公软件,熟悉计算机操作;

  6.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爱岗敬业,认真细致;

  7.符合所报考职位规定的条件(详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职位情况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用人单位开除或被辞退的人员;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情形。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的开考比例为2:1。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报名人数按2:1的比例削减招聘计划数后,在成都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告。请考生保持关注。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在成都法院网和成都人事考试网上,网络报名平台设置在成都人事考试网。

  (二)报名

  应聘人员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按照职位情况表的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报考岗位招聘要求的,考试成绩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1.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和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www.cdpta.gov.cn)。

  2.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18年4月20日至4月28日12:00。

  报名缴费:2018年4月20日至4月28日17:00。

  准考证打印:2018年5月10日至5月12日。

  3.报名程序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见成都人事考试网—资料下载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要求上传照片或照片模糊不清的将会导致应聘者资格审查不通过。照片质量不合格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2)填报信息。照片审查合格的报考者,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应聘者一旦提交报考岗位,报考岗位及本人信息将无法更改,请应聘者在提交报考岗位前仔细核实。

  (3)资格审查。本次招聘报名阶段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笔试成绩公布后将组织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4)缴费方式。本次考试采用网上缴费方式,不设置现场缴费。提交报名资料后,请考生立即按网络提示进行缴费。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

  (5)缴费确认。缴费完成即为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打印《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6)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于2018年5月10日至12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请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不具备打印条件的报考者,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应确保报名时填写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分别采用笔试、面试两种方式进行。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科目为《法律及公共基础知识》及《申论》。

  审判事务岗(一)和审判事务岗(二)的笔试总成绩=《法律及公共基础知识》成绩×70%+《申论》成绩×30%;

  综合事务岗的笔试总成绩=《法律及公共基础知识》成绩×30%+《申论》成绩×70%。

  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

  笔试时间:2018年5月12日。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应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四)成绩发布

  笔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预计5月28日前)公布,考生可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五)资格审查及原件校验

  1.根据笔试折合成绩,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拟进入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为2人及以上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应一并进入。对于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职位,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实施,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职业资格证明等有效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资格审查表》1份到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成都市金牛区抚琴西路109号)进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的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请关注成都法院网及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

  4.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后,再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六)面试

  1.面试满分100分,折合成绩占总分50%。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以占比重较大的笔试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省、市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只能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不能作出结论或未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的,不进入考察环节。

  (八)考察

  考察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实施。重点审查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等情况。审查人员需查阅报考人员档案,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函调,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进行面谈,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

  考察不合格的,按最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研究后,再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六、聘用

  在最终成绩基础上,结合体检考察情况,研究提出拟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名单,在成都法院网和成都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1.对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上岗试用,试用期为1个月。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3.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在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再办理聘用手续,正式聘用前可以实习生身份提前到岗熟悉工作。

  七、工资、福利待遇

  1.工资待遇。正式聘用期内工资由基础工资、岗位工资、院龄工资、绩效考核奖金及年终目标考核奖金构成。每月应发基础工资及岗位工资共计约2400元(含五险一金),其中,进院工作每满一年院龄工资每月增加50元。绩效考核奖金每月约450-550元,每半年发放一次;年终目标考核奖金根据考核等次约6000-9000元。

  2.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餐食待遇。单位机关食堂提供工作日早、午两餐,餐食价格与在编干警执行相同标准。晚上提供有加班餐。

  4.工会福利。聘用制人员享受与在编干警相同标准的节日慰问、身心关爱、工会活动、健康体检等职工福利政策。

  5.管理改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聘用制书记员改革的相关要求,本次招聘的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在入职后一定时期内将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进行转任,转任合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评定等级,实行聘用制书记员“三等九级”的分级管理,根据等级、业绩实行差异化的薪酬标准。

  八、监督检查

  为保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28-82915709

  咨询电话:028-82915311、82917016

  九、其他事宜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2.为规范考试流程,招聘期间相关信息将在成都法院网、成都人事考试网统一发布,不再电话告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3.本公告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附:《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职位情况表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9日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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