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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四川民族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3)

2012-12-04 09:27:46 教师考试网 https://sc.huatu.com/jiaoshi/ 文章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

【导读】四川教师考试网提供以下四川教师招聘信息:2012年12月四川民族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3),更多关于四川教师招聘公告,教师公招报名,教师招聘考试时间,教师资格考试的内容,请关注(四川华图教师考试网)。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于2012年12月28日在四川省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四川民族学院网站公布,同时在招聘单位张贴纸质成绩,报考者请自行登陆人事考试网、教育网或到招聘单位查询。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3年1月4日17︰00前到学院人事处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13年1月4日在四川民族学院网站上公布。

  5、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2年12月24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交四川民族学院人事处(地址:四川省康定县姑咱镇,联系电话:0836-2855978),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面试

  1、面试方式及范围。采取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的形式,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原则详见本公告“考试成绩计算原则”。

  试讲时间为20分钟,满分为100分。重点考核考生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掌握教学内容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教学基本素养、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具的能力、教学效果等要素,对相关专业知识进行现场答辩。试讲的范围根据考生所学专业确定。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由考生对岗位要求所涉及的专业基本功及技术技巧等专业基本素质进行现场展示。专业技能测试根据考生所学专业确定。

  2、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四川民族学院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及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四川民族学院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13年1月11日由四川民族学院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四川民族学院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资格审查的参考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3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和《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④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四川民族学院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学校人事处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5、面试成绩公布

  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四川民族学院于2013年1月15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四川民族学院网站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四川民族学院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下同。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四川民族学院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四川民族学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核

  四川民族学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确认。对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四川民族学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四川民族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拟确认人员的材料报送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后,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四川民族学院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下同)。

  2、毕业两年来尚未就业的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

  3、2013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

  4、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四川民族学院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用人单位凭确认复函,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四川民族学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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