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03 11:10 政法干警考试 https://sc.huatu.com/zfgj/ 作者: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46.A地的甲厂与B地的乙商店于2009年6月订立洗衣粉买卖合同,约定7月25日由甲厂在B地的火车站交货。7月14日由于洪水冲垮两地问的铁 路,交通中断,A地与B地之间又无飞机通航,甲厂未将此情势通知乙商店,乙商店亦未查询。8月1日交通恢复后,甲厂立即装运,8月9日运抵B地火车站,甲 厂押运人通知乙商店取货。乙商店拒不受领,在与甲厂押运人的谈判中,要求压低价格,甲厂不能接受。甲厂押运人只好租用民房一问暂为保管,同时继续与乙商店 交涉。8月15日,由于8地大雨,山洪暴发,冲垮民房,洗衣粉灭失1/3,另外2/3也因浸水而只能降价处理。
(1)甲乙问的合同关系是否解除?为什么?
(2)甲厂未将交通中断的事实通知乙商店,若乙商店因此受到损害,甲厂是否应该负责赔偿?
(3)乙商店不受领是否构成违反买卖合同?为什么?
(4)甲厂因部分洗衣粉灭失以及降价而遭受的损失,可否要求乙商店予以赔偿?为什么?
《民法学》全真模拟试卷(一)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B【解析】形成权是依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权利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权利。形成权的独特性在于只要有权利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就足以使权利发生法律效力。撤销权、解除权、追认权、抵消权等都属形成权。选项B没有使得民事法律关系变化,故不属于形成权。
2.B【解析】民法调整的对象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主要包括财产所有和财产流转关系;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主要是指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本题中只有B是民法调整的对象。
3.D【解析】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资格。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获得参与民事活动的资格,但能不能运用这一资格,还受 自然人的理智、认识能力等主观条件的制约。民事行为能力既包括取得民事权利的能力,也包括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法律确认的,与自然 人的主观意愿无关;并不是所有的自然人均享有民事行为能力,只有达到一定年龄和智力、精神状态正常的自然人才能享有。在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的情况下,自然 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被限制或剥夺。因此, ABC是错误的,只有D的表述是正确的。
4.C【解析】不动产是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
5.D【解析】法人成立的法律要件包括,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6.A【解析】《专利法》第25条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1)科学发现;(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4)动物和植物品种;(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对前款第(4)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此外,对于违反国家法律、 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光电效应属于科学发现,不能授予专利权。因此,A是正确答案。
7.C【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23条规定,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1)下落不明满4年的;(2)因意 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的。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申请宣告死亡的期间适用《民法 通则》第23条第l款第一项的规定,即下落不明满4年。
8.C【解析】作者是完成作品的人,丁讲师撰写了两张,应是作者之一,故选C。
9.C【解析】本题考查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共有权,小区绿地属于业主共有财产。
10.D【解析】《民法通则》第40条规定:“法人终止,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停止清算范围外的活动。”而只有在注销登记后,主体资格才会消灭,但是可以进行清算范围内的活动。故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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