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事业单位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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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
事业单位

四川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一年有两次,各个地市分开发布招聘公告及岗位表,集中同一天进行笔试,但报名时间、考试科目不尽相同,各位考生要关注报考地的招聘公告并进行报考。

2024年四川事业单位考试报考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即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注意事项

政策性加分

(一)政策性加分

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16号)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19年4月26日12: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陈韵同志(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康路536号,联系电话028-84798692),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我部门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