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区2012年公开考聘196名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公告
2012-06-26 19:24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http://sc.huatu.com/ 作者:四川华图 来源:广安人事考试网
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安市广安区教育局
关于2012年公开考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的
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不断充实全区中小学校师资力量,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聘一批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充实到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广安人事考试网www.garc168.com,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gaqrs.gov.cn,广安区教育网www.gaqjy.com挂出):
一、考聘职位及职数
本次公开考聘中小学和幼儿教师共196名。其中,中学75人,小学93人,幼师28人。具体岗位见《广安市广安区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职位情况表》(附表1)。
二、考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社会具有教师资格的人员招考。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在编在职人员不属招考范围。
(二)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德才兼备,综合素质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职位所需的资格及条件要求(详见附表《广安市广安区2012年招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职位情况表》);
4.具有与报考职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5.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报考中学教师各个职位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各个职位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幼儿教师应具有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报考所有职位均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6.除小学语文、小学数学职位外,报考其余职位均须与要求学历的专业对口;
7.年龄在30岁以下(1982年7月13日及以后出生)。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组织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期内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事业单位考试资格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