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90名工作人员的公告
2012-04-28 11:36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http://sc.huatu.com/ 作者:四川华图 来源:乐山人事考试网【导读】乐山市市中区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90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乐山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乐人发[2006]14号)规定,结合市中区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0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2年7月31 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环节,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乐山市市中区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乐山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应报考事业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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