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直机关党校2012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3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2-03-16 15:00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http://sc.huatu.com/ 作者:四川华图 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
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中共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以下简称四川省直机关党校)拟公开考试招聘部分工作人员补充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现将公开考试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四川省直机关党校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下同]和四川省直机关党校网 [http://www.scjgdx.gov.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中共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玉沙路163号 |
轮(培)训省级机关和直属单位以及中央驻川单位处级干部、中青年后备干部、机关党政干部和理论宣传干部;研究、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承担各类继续教育、职业教育和接受委托培训。 |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完全符合《中共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2012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2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特殊要求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其他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
三、公开考试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四川省直机关党校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3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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