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4月公开招聘52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2-03-16 11:56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http://sc.huatu.com/ 作者:四川华图 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
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省民政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补充到四川省革命伤残军人休养院等4个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省民政厅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下同]和四川省民政厅公众网[www.scmz.gov.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省革命伤残军人休养院(医院) |
全额拨款 |
成都市新都区 |
省革命伤残军人休养院(医院)系四川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是国家二级乙等综合性医院,主要收治全省各地在各个历史时期、和平时期因战、因公致伤、致残的1-4级残疾军人住院治疗、康复、休养、预防、保健服务;成都市、新都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寿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 |
省革命伤残军人大邑休养院(第二医院) |
全额拨款 |
成都市大邑县 |
省革命伤残军人大邑休养院(第二医院)系四川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是经国家认定的综合性医院,主要收治全省各地在各个历史时期、和平时期因战、因公致伤、致残的1-4级残疾军人住院治疗、康复、疗养;成都市、大邑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寿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 |
省复员退伍军人医院(省心理康复疗养院) |
全额拨款 |
成都市崇州市 |
省复员退伍军人医院(省心理康复疗养院)系四川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是国家二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主要收治全省各地在各个历史时期、和平时期因战、因公患精神、神经疾病的复员退伍、残疾军人住院治疗、康复、休养、预防、保健服务;成都市、崇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寿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 |
省民政干部学校(省志翔职业技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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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拨款 |
成都市金牛区金沙路42号 |
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省志翔职业技术学校)系四川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省民政系统中等专业管理干部培训,开展短期岗位培训、全省社会工作人才培训、民政干部继续教育培训和民政特种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实施针对全省孤儿的中等职业技术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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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全日制限制),并完全符合《四川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4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2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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