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9228名的公告
2012-03-13 20:31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http://sc.huatu.com/ 作者:四川华图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2年公务员考试QQ交流群:19678003
为满足广西各级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公务员局(以下简称“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决定组织实施2012年度广西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全区14个设区市(以下简称“市”)和29个自治区直属机关共计划招录公务员922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3月15日至1994年3月15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1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报考市级以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司法行政部门监狱、劳教所一线干警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1年3月15日至1994年3月15日期间出生),但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3月15日至1994年3月15日期间出生);报考公安特警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86年3月15日至1994年3月15日期间出生)。
报考法院审判岗位的人员,为23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3月15日至1989年3月15日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艰苦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乡的部分职位,可放宽到高中、中专学历。高中、中专及大专学历和非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常住户口必须为广西。
(八)具备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