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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广元市元坝区2011年下半年公招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广元市元坝区人事局

关于201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经批准,我区拟面向全国公开招聘32名工作人员到区环境监测站、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完全符合《广元市元坝区201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招聘条件中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普通高等教育的普通全日制毕业生。根据教育部规定,毕业证书电子注册编号第六位数字为“1”的,即为普通高等教育普通全日制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广元市元坝区201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应完全相符;不符者,不能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在职人员报考者,须征得县(区)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6)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7)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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