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
2011-08-16 08:27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http://sc.huatu.com/ 作者:四川华图 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
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
根据中央政法委、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法〔2011〕22号),现就我省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工作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网站www.gcdr.gov.cn、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sc.hrss.gov.cn、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四川警察网www.scga.gov.cn、四川省司法厅网站www.scsf.gov.cn、四川省法院网站www.sccourt.gov.cn发布):
(一)招录单位和职位
(二)培养院校
(三)专业及培养方向
1. 专科试点班采取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的专科教育,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为县级人民法院培养的双语专科试点班4名。
为县级公安机关培养的专科试点班108名,其中森林公安8名。
为司法行政系统的监狱单位培养的专科试点班57名。
2. 专升本试点班实行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的本科教育,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为县级人民法院培养的双语专升本试点班1名。
为县级公安机关培养的专升本试点班480名,其中森林公安20名。
为司法行政系统的监狱单位培养的专升本试点班4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