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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分校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1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4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网站www.scpta.gov.cn发布):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201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1731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中“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止2011325日,报考人员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5周岁(1975325日—1993325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0325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生(不含201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全市考录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机关(单位)共23个,招考职位35个,招考名额47名。其中:全市各级行政机关17个,招考名额26名(市级机关5个,招考名额7名;区县级机关12个,招考名额19名);全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6个,招考名额21名(市属单位1个,招考名额1名;县属单位5个,招考名额20名)。

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遂宁市2011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1325日至29日,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资格审查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入闱前的资格复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情况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特别是报考条件,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与自己条件完全相符的招录机关和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1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时间为2011325日至30日。因时间紧迫,本次招考网上资格初审只对报考者上传照片质量进行审查,不对报考者报考信息及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待面试入闱前的资格复审时一并进行审查。考生应根据自身的实际,对照公告和所报考职位的具体要求,选择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审慎、酌情填报。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考人员请于2011325日至30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已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按网络提示打印2011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按提示重新上传照片。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二)网上缴费

    初审已通过的考生,须于2011325日至31日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11331日前的工作日内到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遂宁市河东新区环岛商务中心5号楼35311号房间)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的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职位调整情况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调整的,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调整仍达不到比例或没有调整对象的,相应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职位调整情况将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于201147日在“遂宁人事人才网”(www..snrsrc.com.和“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网上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1418日至2324:00登录四川人事考试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1424日(星期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笔试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个别考生因换发第二代身份证不能持正式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的,可由本人填写承诺书并持换发身份证的缴费回执参考,待领取身份证后到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进行确认。

3.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11525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上公布。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义的,可于2011525日至29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查分结果于201162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予以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1614日前在“遂宁人事人才网”www..snrsrc.com公布,考生也可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

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折合总成绩=《申论》成绩×35%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35% +笔试加分

4.笔试加分政策

(1)在“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人员,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人员,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重灾县(市、区)指:汶川县、北川县、绵竹市、什邡市、青川县、茂县、安县、都江堰市、平武县、彭州市、理县、江油市、广元市利州区、广元市朝天区、旺苍县、梓潼县、绵阳市游仙区、德阳市旌阳区、小金县、绵阳市涪城区、罗江县、黑水县、崇州市、剑阁县、三台县、阆中市、盐亭县、松潘县、苍溪县、芦山县、中江县、广元市元坝区、大邑县、宝兴县、南江县、广汉市、汉源县、石棉县、九寨沟县等由国家有关部委明确的39个县(市、区)。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1425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抗震救灾表现突出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环岛商务中心7号楼37306号房间)。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二)面试

201172日前,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并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遂宁人事人才网”www..snrsrc.com公布。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2011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或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1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咨询电话:86741860)。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6.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该职位录用名额3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一并纳入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172日至3日。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同时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具体事项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公告。

五、体检及考察

(一)面试后,根据调整后的录用职位及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录用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同级机关达到比例的职位体检合格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检验检疫、监察执法等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录用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依次递补。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或体检缺席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二)招录机关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依次递补。

六、公示

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在遂宁人事人才网www..snrsrc.com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专业、考试成绩、拟录用职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七、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考录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到基层工作二年。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设立考录监督小组,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0825-2240007

中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委   0825-5866002

九、本公告由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 因时间紧迫,本次招考网上资格初审只对报考者上传照片质量进行审查,不对报考者报考信息及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待面试入闱前的资格复审时一并进行审查。考生应根据自身的实际,对照公告和所报考职位的具体要求,选择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审慎、酌情填报。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省级或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或遂宁人事人才网www..snrsrc.com上公告。

3. 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 请考生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考试特别是资格复审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5.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0825-5866011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市考试中心0825-5866016

省考试中心028867401018674020286740303

附件:遂宁市2011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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