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住房和城乡规划局事业单位2011年1月招聘工作人员
2011-02-12 12:26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http://sc.huatu.com/ 作者:四川华图 来源:攀枝花人事考试网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11年1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拟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补充到攀枝花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攀枝花市城市地理信息中心等2个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攀西人才网[www.pxrc.com.cn,下同]、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www.panzhihua.gov.cn,下同]和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网[www:pzhghjs.gov.cn,下同]上发布)。
一、 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其他 |
攀枝花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攀枝花市东区榕树街33号 |
根据城乡发展和规划工作的需要,进行城乡中长期规划战略研究;承担城乡规划重大课题的调研工作;负责重大规划项目前期规划研究工作;研究拟定城乡规划的政策和技术标准;参与重大项目、基础设施项目的论证工作;做好规划服务工作,为城市规划建设及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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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城市地理信息中心 |
自收自支 事业单位 |
攀枝花市东区榕树街33号 |
拟制全市建设地理信息系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实时更新及日常维护,为各级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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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全日制限制),并完全符合《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等证书,201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直属事业单位2011年01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学科或专业”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为编制内招聘,招聘名额为9名,其中:攀枝花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8名,攀枝花市城市地理信息中心1名。具体岗位见《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直属事业单位2011年1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报名时间为2011年2月14日至2月18日24∶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11年1月攀枝花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网上资格审查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由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表》进行审查,并及时将审查结果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反馈报考者。网上资格审查的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确认和攀枝花市人社局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相片后1个工作日内及时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二)网上缴费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四)打印报名表
上传相片合格并缴费后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要求,结合本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1.不加试专业知识考试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综合知识》笔试成绩+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2.加试专业知识考试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综合知识》笔试成绩60%+《专业知识》笔试成绩40%+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70% +面试成绩3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
攀枝花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市政管理岗位、经济管理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1科。
攀枝花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规划管理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城市规划》2科;
攀枝花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建筑管理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建筑学》2科;
攀枝花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环境管理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环境管理》2科;
攀枝花市城市地理信息中心地理信息采集加工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地理信息采集加工》2科。
每科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地点在攀枝花市东区。
2.笔试范围。《综合知识》笔试范围为:法律知识、公文写作、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时事知识等。《综合知识》笔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复习资料。
《城市规划》笔试范围包含城市规划相关专业知识;《建筑学》笔试范围包含建筑学相关专业知识;《环境管理》笔试范围包含风景园林、环境艺术相关专业知识。《地理信息采集加工》笔试范围包含测绘、地理信息、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知识。
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复习资料。
3.笔试时间。定于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由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于
5.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指《综合知识》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
符合国家、省、市加分政策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
(二)面试
1.面试方式。实行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
获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参考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④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因面试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5.面试主要范围。
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四个方面。
6.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于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下同。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招聘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招聘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核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在此阶段发现岗位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取消其报考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网站上公示7天。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攀枝花市人社局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攀枝花市人社局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考核和公示,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公示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报送攀枝花市人社局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按照参加该岗位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市人社局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下同)。
2.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
3、2011年应届毕业生应在
4、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攀枝花市人社局审核确认。攀枝花市人社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我部门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通过攀枝花市人社局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用人单位凭攀枝花市人社局的确认复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攀枝花市人社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上公告。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部门和攀枝花市人社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三、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812—3325008 (攀枝花市人社局考试中心)。
公告、政策、专业科目笔试、面试考务咨询电话:0812-3359556(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监督电话:
0812-3359660(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纪检监察室);0812-3355715(攀枝花市人社局纪委)。
附件: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直属事业单位2011年1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