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教育局事业单位2011年1月招聘工作人员工公告
2011-02-11 17:37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http://sc.huatu.com/ 作者:攀枝花人事考试网 来源:攀枝花人事考试网
攀枝花市教育局关于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11年1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公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攀枝花市教育局拟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补充到攀枝花市经贸旅游学校等10个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攀西人才网〔www.pxrc.com.cn〕、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www.panzhihua.gov.cn〕、攀枝花教育网〔www.pzhedu.cn〕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基本条件和《攀枝花市教育局部分市直属单位2011年1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见附件)要求的岗位条件的人员。 201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幼儿师范学校毕业生,符合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的,可报名参加公开招聘。被聘用的,须在 (二)报考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3、符合用人单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 4、在职人员报考的,须征得服务所在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报考岗位条件 详见《攀枝花市教育局部分市直属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三、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为编制内招聘。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招聘名额为63名;使用差额拨款事业编制招聘名额为4名。其中攀枝花市经贸旅游学校3名、攀枝花市建筑工程学校9名、攀枝花市外国语学校4名、攀枝花市二中4名、攀枝花市七中1名、攀枝花市实验学校17名、攀枝花市九中8名、攀枝花市十一中小15名、攀枝花市特殊教育学校2名、攀枝花市实验幼儿园4名。具体岗位见《攀枝花市教育局部分市直属单位2011年1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报名时间为2011年2月14日至2月18日24∶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11年1月攀枝花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网上资格审查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由攀枝花市教育局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表》进行审查,并及时将审查结果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反馈报考者。网上资格审查的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攀枝花市教育局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确认和市人社局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攀枝花市教育局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相片后1个工作日内及时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二)网上缴费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全部减免考试考务费: 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 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第一种情形的特困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二、四种情形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三种情形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材料办理减免手续。符合上述减免条件的考生,应在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攀枝花市教育局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攀枝花市教育局 (四)打印报名表 上传相片合格并缴费后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采取逐轮淘汰的方式,笔试总成绩作为进入面试程序的依据,面试成绩作为进入体检程序的依据(面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排序)。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共2科(各招聘岗位专业知识笔试科目见附表)。每科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范围 《综合知识》笔试范围包括:法律知识、公文写作、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时事知识等。《综合知识》笔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复习资料。 专业知识笔试范围包括:所报学科和教学层次规定的教学大纲的内容。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定为 4、政策性加分 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 符合国家、省、市加分政策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 5、笔试成绩计算、公布与查分 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4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60%)+政策性加分; 笔试总成绩于2011 年 笔试成绩公布后,报考者如对自己成绩有疑问,可于 (二)面试 1、面试方式 (1)教师岗位(除高中心理教师岗位外)面试采取讲微格课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2)高中心理教师、会计、校医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其中,参加笔试人数与拟聘人数之比超过3:1的岗位,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 面试资格审查由攀枝花市教育局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面试人员名单于 获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参考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未毕业考生提供学校书面证明材料); (4)岗位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 (5)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者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中因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或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攀枝花市教育局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攀枝花市教育局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因面试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5、面试主要范围 结构化面试内容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四个方面。 讲微格课方式面试内容包括语言技能,组织教学技能,板书技能,提问技能,讲解技能,教学互动技能,演示技能,结束技能等。 6、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攀枝花市教育局将面试成绩于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按照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攀枝花市教育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三日内组织复检。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面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体检的组织和费用 体检、复检均由攀枝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七、考核 由攀枝花市教育局和直属用人单位对入围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具体考核,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核。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或本人自愿放弃而出现空额的,按照相关程序和办法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攀枝花教育网上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拟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的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攀枝花市教育局将拟聘用人员有关材料报攀枝花市人社局审核确认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中:中专会计教师、初中语文教师、初中数学教师、初中物理教师、初中政治教师、初中化学教师、小学语文教师、小学数学教师、幼儿教师、校医岗位由报考人员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和单位招聘岗位及人数,自行选择学校。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攀枝花市教育局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攀枝花教育网上公告。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部门和攀枝花市人社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812—3325008 (攀枝花市人社局考试中心)。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812-3332281 (攀枝花市教育局人事师培处) 监督电话: 0812-3355715 (攀枝花市人社局纪委) 0812-3348330 (攀枝花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处) 附件: 《攀枝花市教育局部分市直属单位2011年1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二〇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