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0-11-02 14:28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http://sc.huatu.com/ 作者:sichuanht 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
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拟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补充到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和省环境信息中心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省环境保护厅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下同]和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网站[www.schj.gov.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 名称 |
单位 性质 |
单位 地址 |
主要 职能 |
其他 |
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
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
成都市人民南路4段 18号 |
该院主要负责研究生态环境质量,污染发展趋势,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政策、标准体系,提供环境影响评价和项目验收、污染治理、水土保持等规划与设计及其他社会需求的环境科技服务。具有国家甲级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证书、国家甲级工程咨询证书、国家乙级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证书和省甲级环境污染工艺设计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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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环境信息中心 |
财政差额补贴事业单位 |
成都市西御街31号 |
主要承担全省环境信息收集、处理、存储、分析、加工、传递和发布,负责省环保厅机关计算机网络系统、应用系统及政府网站的建设、维护与管理工作,负责各市州环境信息中心业务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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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全日制限制),并完全符合《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等证书(201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所需的其它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四川环境保护厅直属事业单位2010年10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学科或专业”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