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安市广安区教育局
关于2012年公开考调城区中小学教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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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缓解城区中小学校教师紧缺的局面,我区拟面向全国各级政府举办学校中的在编在职教师公开考调一批人员充实到城区中小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广安人事考试网www.garc168.com,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gaqrs.gov.cn,广安区教育网www.gaqjy.com挂出):
一、考调职位及职数
公开考调城区中小学教师名额共61名。其中,城区中学21名,城区小学40名。具体职位情况详见《广安市广安区2012年公开考调城区中小学校教师职位情况表》(附表1)。
二、考调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考调对象、范围
面向全国各级政府举办学校中任教三个学年度及以上的在编在职教师考调。报考者须符合《广安市广安区2012年公开考调城区中小学教师职位情况表》中相关职位资格条件和本公告要求的报考条件。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德才兼备,综合素质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考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考调职位所需的资格及条件要求(详见附表《广安市广安区2012年公开考调城区中小学教师职位情况表》);
4.具有与报考职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5.报考中学教师各个职位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各个职位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 除小学语文、小学数学职位外,报考其余各个职位均须与要求学历的专业对口;
7. 具有在各级政府举办学校三个学年度及以上的教学经历,年龄在35岁以下(1977年7月13日及以后出生);
8.区外教师报考的须征得当地县级人社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组织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期内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事业单位考试资格的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中的试用期人员;
6.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