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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审判工作需要,筠连县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书记员5名、警务辅助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及聘用名额
(一)岗位性质
本次招聘岗位属于编制外用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二)招聘岗位
1.聘用书记员;
2.警务辅助人员。
(三)招聘人数
1.聘用书记员5名;
2.警务辅助人员5名(限男性)。
二、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与审判辅助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被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报考。
7.曾从本院离职的人员原则上不能报考。
(二)岗位条件
1.聘用书记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18周岁—35周岁(以身份证上记载的时间为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19日);
(2)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含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
(3)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速记、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警务辅助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18周岁—35周岁(以身份证上记载的时间为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19日);
(2)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3)身高170cm以上;
(4)具备与司法警察辅助人员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5)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大专以上学历、取得驾照、家住法庭所在地等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聘用程序
1.聘用书记员招聘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相应程序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相应程序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7月19日至2021年7月2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请有意应聘者于报名时间内到筠连县人民法院办公楼四楼政治部办公室(407)报名。联系电话:0831-7351008
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
(3)报名表1份(报名表信息填报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
(4)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二)资格审查
由筠连县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员对报名参加招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和报名同时进行,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报考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下一招聘环节。
(三)考试与测试
1.聘用书记员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比为60%,面试成绩占比为40%。
(1)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计算机上进行汉字录入的速度和准确率。在规定时间内,以输入完整、准确的汉字数量进行评分。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按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主要测试面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基本素质及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3)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60% +面试成绩×40%。
2.警务辅助人员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为:①男子1000米②男子俯卧撑③立定跳远。体能测试划定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请各应聘者正确评估自身身体状况,测试过程中出现身体不适或其他症状,一律由本人负责。
(四)成绩公布
考试与测试成绩及排名将在筠连县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考试、测试总成绩高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用人单位或报考者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德才表现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七)递补
因体检、考核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一年内有效。期间因聘用书记员或警务辅助人员离职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由筠连县人民法院从参加该职位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并按程序进行体检、考察,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公示
拟招聘人员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四、聘用及管理
(一)手续办理
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通知报到,并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1年的聘用合同,其中试用期2个月),上岗试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在职人员需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的,取消聘用。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处理不好的,取消聘用。
(二)工资待遇
工资(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差旅费+工会会员慰问,并按规定为聘用人员购买“五险一金”。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筠连县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0831-7680527),受理举报。
报名人员在各阶段均需根据要求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相关防疫措施。
咨询电话:0831-7351008
筠连县人民法院
2021年7月19日
(编辑:Nicj)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