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机关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应急管理部机关2021年度公务员考试录用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统一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选与拟录用职位5:1的比例,确定以下考生(按准考证号排序)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3月18日17:00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蓝信(具体介绍见附件2)。要求如下:
(一)发送确认函至蓝信,账号为:应急管理部人事司。
(二)蓝信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应急管理部XX职位公务员考试录用面试”(详见附件3)。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确认函中注明。
(三)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的声明》(详见附件4),经本人签名,于3月18日17:00时前发送扫描件至蓝信账号。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面试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未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采取线上资格复审方式,请考生于3月19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扫描件按顺序制作成PDF发至蓝信账号:
(一)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三)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详见附件5)。
(四)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五)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材料。
(六)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详见附件6)。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详见附件6)。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填写组织人事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材料,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五、面试安排
(一)面试地点。资格复审、统一面试、用人司局深度测评地点均在北京西郊宾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8号。
(二)资格复审。考生请于3月23日(周二)15:00到北京西郊宾馆1号楼1层大厅,持所有资格复审材料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三)统一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面试方式进行。统一面试时间为3月24日(周三)全天,上午面试9:00开始,下午面试13:30开始,请所有考生于上午8:00进入候考室(北京西郊宾馆1号楼1层西园大厅)。上午8:30之前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四)用人司局深度测评。时间为3月25日(周四),地点在北京西郊宾馆,请所有考生于7:30-8:00到西郊宾馆1号楼1层西园大厅候考。
(五)综合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 +统一面试成绩×35% +用人司局深度测评成绩×15%。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所有考生均参加体检,体检由我部统一组织、集中进行。体检时间:3月26日(周五)9:00;地点另行通知。请所有考生资格复审时领取体检表。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体检费用由我部承担。
(二)考察人选的确定。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根据考生面试后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2:1确定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统一面试成绩和用人司局深度测评成绩的合成分数,按百分制计算)不低于80分,方可进入考察。
七、注意事项
国内低风险地区考生报到当天,应携带出示北京健康宝绿码(当天提前截图保存)、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当天提前截图保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考生进京需持抵京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面试资格复审及面试期间,请考生自备不带呼吸阀的口罩,除身份核验、面试及其他必要环节外,需全程佩戴口罩,按要求测量体温,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疫情防控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中高风险地区考生未按要求提供本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不遵守面试有关疫情防控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异常情况的考生,视情况另行安排。
请广大考生要关注北京市和生活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做好自我防护和面试前相关准备。务必保持手机、蓝信联系畅通,以便及时联系。如通讯方式有变化,请及时告知;因考生原因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联系方式:010-83933255、83933256。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特此公告。
附件:1.面试人员名单
应急管理部人事司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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