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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中县卫生健康局2020下半年卫生健康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0人公告(4)

2020-11-20 17:10:58 四川医疗考试网 加备考QQ群 加微信领资料 APP模考刷题 https://sc.huatu.com/yiliao/ 文章来源:内江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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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对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递补面试人员接到递补通知(递补通知见内江人事考试网)在规定时间(工作时间)内到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若递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缺少相关证件、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以及放弃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其中,几种报考对象在面试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供以下手续:

  ①委培生、定向生、公费师范生报考须由原委培、定向和签约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②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4.面试缴费:进入面试且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须在面试时按有关规定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人民币80元。

  5.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通知书》须明确面试报到时间和地点,面试人员在面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6.面试环节未形成竞争态势的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低于本次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考聘岗位中其他能形成竞争态势的岗位且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最低分者,不得聘用。

  六、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招聘岗位数量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相同,按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则加试一次面试,以加试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参加面试人员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体检工作由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负责组织。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七、考察

  考察由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参照《关于印发〈内江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2号)组织实施。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

  八、公示

  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并报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和考察并合格)。因递补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愿放弃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批及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因本人自身原因在规定时间未拿到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等材料的,不予聘用。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报到。未经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的,从该次公开考聘报名之日起,1年内取消其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

  拟聘用人员须与考聘单位签订三年及以上聘用合同(含试用期),聘用后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公开考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十、纪律和监督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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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we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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