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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甘孜州人民检察院招聘驾驶员2人公告(2)

2020-11-19 13:22:02 四川社会国企考试网 加备考QQ群 加微信领资料 APP模考刷题 文章来源:甘孜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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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政审及公示

  经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到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生活居住地对其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后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由甘孜州人民检察院通知报到时间、地点。政审不合格的从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甘孜州人民检察院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不予聘用。

  七、聘用及管理方式

  (一)用工形式。实行岗位外包。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应聘者一旦被聘用,直接与甘孜州惠民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违反管理规定及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工作需要及聘用人员个人表现,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二)日常管理。应聘者被聘用后,由甘孜州人民检察院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地点:康定市榆林新区情歌路377号。未出差期间,周一至周五在单位坐班。出差以工作安排为准。被聘用人员应遵守聘用单位的有关纪律和规章制度。用工单位不提供住宿,统一提供工作餐。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力资源管理相关纪律。招聘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监督电话: 0836-2878735 (甘孜州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部)。

  九、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甘孜州惠民劳务派遣公司负责解释。

  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网”专栏(http://rsks.gzz.gov.cn)发布公告。

  甘孜州人民检察院

  甘孜州惠民劳务派遣公司

  2020年11月18日

(编辑:yang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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