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16 12:56:49 遴选考试网 https://sc.huatu.com/gxlx/ 加备考QQ群 热 加微信领资料 领 APP模考刷题 爆 文章来源:嘉陵区人民政府
南充市嘉陵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名)由 四川公务员遴选网整理分享,更多关于四川公务员遴选/考调信息,事业单位考调/选调信息的内容,请关注 四川公务员遴选网/四川人事考试网!如有疑问请加【公遴选交流群】 ,更多资讯请关注公众号:四川公选遴选考试网(schtgx123),四川遴选培训咨询电话:点击查看
根据工作需要,南充市嘉陵区决定公开选调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嘉陵区综合执法局园林管理所选调1名园林设计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南充市嘉陵一中选调1名生物教师(见附件1)。
二、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在职在编干部身份(工勤人员除外);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
(3)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年龄等其他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新招聘人员尚在试用期内的;
(2)未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南充市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嘉陵区建业路2号)。
3.报名方式: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同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南充市嘉陵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
(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在职在编人员相关证明复印件1份;
(4)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1份(见附件3);
(5)《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要求的其他条件相关材料;
(6)2张2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4.明确要求: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了解选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以及备注内容、注意事项等,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与自己条件完全相符的选调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所有考生必须在报名处留存有效联系方式,因考生误留(漏留)或联系方式不畅通而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5.本次选调不收取报名费用。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在嘉陵区纪委监委现场监督下,由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选调主管部门按照公告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取消其选调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选调方式
1.方式和内容:选调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园林管理所园林设计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嘉陵一中生物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讲课,主要测试生物学科的教学(试讲),面试满分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3.面试成绩及排名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3个工作日内在嘉陵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及排名。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选调名额,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则采用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体检人员。下同。
2.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体检前3天由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嘉陵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上网查询。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4.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只进行1次且只针对不合格项目,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调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实施,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实绩、群众基础、廉洁自律等情况。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调人员,并在嘉陵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调资格。
(七)调动
拟选调对象经公示无异后,按照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视为放弃,不予递补。
四、特别提示
1.公告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嘉陵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告。
2.选调人员经聘用后按照《嘉陵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调配管理办法》文件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人事调配,5年内不得调出嘉陵区。
五、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公告咨询电话:0817-3631641(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监督电话:0817-3637627(嘉陵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附件:1.南充市嘉陵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3.同意报考证明
南充市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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