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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县恒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屏山县恒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屏山县恒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轩公司”)成立于2018年,系屏山县恒源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与咨询;建筑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装潢及施工;工程监理;工程项目管理;房屋拆迁咨询服务;工程建设代理服务;土地整理;园林绿化;物业管理咨询服务;物业管理;物业服务;建筑装潢材料、五金、家电销售;模板脚手架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公路交通工程、桥梁工程、铁路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古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管道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通信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隧道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设计施工;建筑劳务分包;电力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机电工程;河湖治理工程。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结构化面试”的原则实施。
三、招聘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且须在报名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任职资格证书等。
四、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招聘岗位及名额具体情况详见《屏山县恒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五、合同期限及薪酬待遇
(一)合同期限
1.本次招聘人员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评合格可以继续聘用;试用期考评不合格的,公司可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
2.员工与招聘单位的劳动合同续签,按照《屏山县属国有公司劳动用工暂行办法》(屏财发〔2020〕58号)及公司制度规定执行。
(二)薪酬待遇
1.员工薪酬由基薪、绩效薪酬、技术职称工资、工龄工资等组成,其具体执行标准为:
(1)基薪。基薪执行标准为40000元/年(即3333元/月,含个人按规定应缴纳的“五险一金”等),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绩效薪酬执行标准为10000元/年,经公司绩效考核后发放;员工在试用期内不享受绩效薪酬。
(3)技术职称工资。员工具备从事与岗位职责相对应的技术职称,试用期满经考评合格可以享受技术职称工资,具体执行标准为高级职称800元/月、中级职称400元/月、初级职称200元/月。技术职称工资实行按月发放。
(4)工龄工资。自员工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当月起计算,在招聘单位工作时间每满1年,次年按30元/月计发工龄工资。
(5)员工试用期薪酬按50000元/年的80%(即:40000元/年)执行,试用期内不享受技术职称工资和工龄工资。
2.劳动合同签订后,公司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其缴纳单位承担部分的“五险一金”。
(三)服务年限
本次招聘员工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若员工出现违反服务期约定的,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向各招聘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按照公司为员工个人学历进修、技术职务提升、岗位技能培训相关的教育培训经费及奖励性支出等计算。
六、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
2.遵纪守法,近三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品行端正;
3.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市场开拓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证等证书,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招聘报名的第1日;
5.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考者须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的具体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如委托他人报名者需提供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2.报名时间:2020年7月9日至7月15日(5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
恒轩公司人事行政综合(屏山县屏山镇君山大道西段499号岷江大厦12层)
4.报名时报考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不含过期身份证、第一代居民身份证);
(2)有效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学信网学历认证资料1份;
(4)《屏山县恒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上要求提供的其他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原件验视后当场退还。
(5)已填写的《报名表》(附件3)1份;
(6)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寸)3张;
(7)报考岗位有工作经验年限要求的,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1份;
(8)其他证明材料原件1份。
(二)资格审查
报名现场即对报考者进行初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准考证领取
《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前到恒轩公司人事行政综合部(屏山县屏山镇君山大道西段499号岷江大厦12层)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考试
1.招考方式及开考比例
招录方式详见《屏山县恒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上的要求,开考比例为1:2,若出现无人报考或岗位开考比例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情况,由招聘单位决定采用取消对应岗位招聘或按比例减少招聘岗位名额的方式处理。
2.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的考生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由评委组围绕职位所需专业知识、履职能力等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评估。
3.成绩计算
直接以面试成绩计算本次招考总成绩,得分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考察环节。成绩计分均实行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
1.入围要求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为入围人选;若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得分均相同,则由招聘单位综合考虑其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工作履历等因素,按照岗位匹配度确定入围人选。
2.体检要求
(1)体检须在招聘单位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3)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5)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由招聘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考察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被考察人员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再次进行复核。
(七)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屏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bps.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岗位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由招聘单位综合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根据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九、聘用
经审定的拟聘用人选,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屏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bps.gov.cn/) 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后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特别提示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会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屏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bps.gov.cn/)及时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考生主动放弃拟聘岗位的,应积极配合招聘单位完善相关手续。招聘单位以短信及电话的形式通知,未回复且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聘用的人员,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监督电话:0831-5881030。
十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屏山县恒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曾女士1890909975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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