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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招警考试:政策解读《南京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

2020-04-22 11:12:42 公安招警考试网 加备考QQ群 加微信领资料 APP模考刷题 文章来源:四川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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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解读

  近日,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南京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

  该《办法》共七章、三十七项条款,明确了我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身份性质、岗位职责、招聘程序、管理监督和职业保障等内容,规定了警务辅助人员分为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两大类,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分别从事公安机关非执法岗位和执法执勤岗位的相关辅助工作。

  现就《南京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警务辅助人员的身份性质是什么?

  《办法》第三条规定,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统称“辅警”。

  治安联防、治安志愿者、护村队、护校队等社会群防群治力量以及在公安机关从事膳食、保卫、保洁等后勤服务工作的人员,不属于警务辅助人员。

  二、警务辅助人员的类别有哪些?

  《办法》第五条规定,按照职责分工,警务辅助人员分为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

  文职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非执法岗位人民警察从事行政管理、技术支持、警务保障等工作。

  勤务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

  三、文职辅警有哪些岗位职责?

  《办法》第六条规定,文职辅警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可从事下列公安机关非执法岗位的相关辅助工作:

  (一)协助开展接警调度、文书助理、档案管理、接线查询、窗口服务、证件办理、信息采集与录入等行政管理工作;

  (二)协助开展心理咨询、医疗、翻译、计算机网络维护、数据分析、软件开发、安全监测、通讯保障、资金分析、非涉密财物管理、实验室分析、现场勘查、检验鉴定等技术支持工作;

  (三)协助开展警用装备保障和维护保养等警务保障工作;

  (四)其他可以由文职辅警从事的工作。

  四、勤务辅警有哪些岗位职责?

  《办法》第七条规定,勤务辅警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可从事下列公安机关执法岗位的相关辅助工作:

  (一)协助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

  (二)协助开展治安巡逻、治安检查以及对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安全检查;

  (三)协助盘查、堵控、监控、看管违法犯罪嫌疑人;

  (四)协助维护案(事)件现场秩序,保护案(事)件现场,抢救受伤人员;

  (五)协助疏导交通,劝阻、纠正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采集交通违法信息;

  (六)协助开展戒毒人员日常管理、检查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公开查缉毒品;

  (七)协助开展公安监管场所的管理勤务;

  (八)协助开展出入境管理服务;

  (九)参与消防救援和协助开展消防监督管理;

  (十)协助开展社会治安防范、交通安全、禁毒等宣传教育;

  (十一)其他可以由勤务辅警协助开展的工作。

  五、警务辅助人员不得从事哪些方面的工作?

  《办法》第八条规定,警务辅助人员不得从事下列工作:

  (一)国内安全保卫、技术侦察、反邪教、反恐怖等工作;

  (二)办理涉及国家秘密及未经公安机关授权的警务工作秘密的事项;

  (三)案件调查取证、出具鉴定报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四)执行刑事强制措施;

  (五)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六)审核案件;

  (七)保管武器、警械;

  (八)从事行政执法活动或者超出职责范围从事协助行政执法活动;

  (九)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从事的工作。

  六、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履行的义务有哪些?

  《办法》第九条规定,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遵守公安机关规章制度;

  (二)保守警务工作秘密;

  (三)服从公安机关的管理,听从人民警察的指挥,不得超越职责范围履行警务活动;

  (四)文明执勤,恪尽职守,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尊重社会风俗习惯;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七、警务辅助人员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办法》第十条规定,警务辅助人员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二)获得工资报酬,享受法定的福利、保险待遇;

  (三)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

  (四)对本单位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依法提出申诉和控告;

  (六)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编辑:yang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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