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2: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和体能测试
体检于2月14日进行,请于当天上午7:00点在指定地点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体育总局承担。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面试成绩×3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15%
八、注意事项
1.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2.请各位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妥善安排好食宿、交通,有关费用自理。
联系方式:010-87182728(电话)
010-87182210(电话)
010-87182216(传真)
附件:
国家体育总局人事司
2019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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