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一)时间安排。
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均于当日上午9:00开始,考生面试当天上午入场,全天封闭。
1.2月14日(周五)
报考政研司政研处职位(职位代码200110003002)的考生上午进行面试,下午进行专业能力测试。
报考联络司职位(职位代码200110004001、200110004002)的考生上午进行专业能力测试,下午进行面试。
2.2月15日(周六)
报考机关党委办公室职位(职位代码200110007001)的考生上午进行面试,下午进行专业能力测试。
报考交流司职位(职位代码200110005001)的考生上午进行专业能力测试,下午进行面试。
(二)报到地点。
请考生于面试当日上午8:00前,到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77号)传达室等候,由工作人员带入候考室。截止8:30没有到达报到地点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我们将电话通知参加体检的考生。未接到通知的考生可在面试结束2日后上网查询面试成绩。
(二)体检。
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须空腹)。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体检费用由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承担。
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35% + 专业能力测试成绩×15%。
六、注意事项
1.请考生严格遵守公务员面试相关规定,诚信应考,杜绝一切作弊行为。如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查实,坚决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2.请考生按我单位面试公告时间提交材料,并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联系。
3.请考生按照工作人员引导参加面试,进入候考室后将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后领回。
联系电话:010-68576818,传真:010-68576791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人事司
2020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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