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18 17:16:33 遴选考试网 https://sc.huatu.com/gxlx/ 加备考QQ群 热 加微信领资料 领 APP模考刷题 爆 文章来源:南充人事考试中心
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公开遴选7名工作人员的公告由 四川公务员遴选网整理分享,更多关于四川公务员遴选/考调信息,事业单位考调/选调信息的内容,请关注 四川公务员遴选网/四川人事考试网!如有疑问请加【公遴选交流群】 ,更多资讯请关注公众号:四川公选遴选考试网(schtgx123),四川遴选培训咨询电话:点击查看
为解决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个别岗位人员紧缺问题,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一批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1.法官助理3名;
2.宣传人员2名;
3.文秘人员1名;
4.诉讼档案管理员1名。
二、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1.法官助理、诉讼档案管理员职位面向南充各县(市、区)人民法院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
2.宣传、文秘人员职位面向南充市、县(市、区)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法官助理职位需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5年以上审执工作或审判综合部门工作经历。
宣传人员职位需具有2年以上从事宣传工作经历并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独立发表稿件5篇以上。
文秘人员职位需具有较强写作能力、较高综合素质且从事文秘工作2周年以上。
诉讼档案管理员需具有5年以上诉讼档案管理工作经历。
3.年龄35周岁以下。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等的计算均截至到报名开始的第一日(2019年10月21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务(政纪)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和打印准考证
1.填报信息。报考者自行下载《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附件1),如实、准确填写《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
2.投递报名表。报考者将填写后的《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Word版)投递至邮箱:yorru92@163.com(主题:报考职位+姓名)。投递截止时间:10月24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3.打印准考证。报考者投递的《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初审合格的,在投递报名表2个工作日内反馈准考证至报考者投递邮箱,并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的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4.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在遴选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考试
1.考试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2.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5:1,法官助理和诉讼档案管理员职位开考比例放宽为3:1。笔试的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3.资格审查。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分数高低按实际遴选数的3倍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选。拟进入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为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
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由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考生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自行打印2份)、有干部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加盖公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到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人事处(办公楼620室)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并进行资格审查。对于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职位,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审查。
4.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三)体检、考察及试用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及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由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者,顶岗试用,试用时间3个月。因体检、考察及试用出现的缺额,按笔试、面试总成绩高低进行相应递补。
(四)调入
试用期满后,根据试用期间表现,研究确定拟调人员,经公示后按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均可取消其遴选资格。
(二)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咨询电话:0817-2800720。
五、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严明遴选纪律,报名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附件下载:
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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