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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下半年雅安招聘人民警察11人的公告-报考条件

2019-09-18 13:46:22 公务员考试网 https://sc.huatu.com/ 加备考QQ群 加微信领资料 APP模考刷题 文章来源:四川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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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下半年雅安招聘人民警察11人的公告-报考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安厅《关于2019年下半年部分市(州)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通知》(川组通〔2019〕68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www.sc.hrss.gov.cn/“人事考试”专栏,雅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yarsks.com.cn/发布)。

  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考。其中,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0周岁(1988年9月18日至2001年9月18日期间出生),2020年高校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3年9月18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在职公务员(参公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7.受过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8.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9.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10.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11.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编辑:yang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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