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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下半年绵阳市公安局考录人民警察17人公告-笔试加分政策

2019-09-18 09:54:59 公务员考试网 https://sc.huatu.com/ 加备考QQ群 加微信领资料 APP模考刷题 文章来源:四川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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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下半年绵阳市公安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17人公告-笔试加分政策

  为加强我市公安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关于2019年下半年部分市(州)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通知》(川组通〔2019〕68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首页“人事考试”专栏http://www.sc.hrss.gov.cn和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rsks.com.cn发布)。

  笔试加分政策

  (1)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2)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3)“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我市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我市的招录单位均属于重灾区),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同时符合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zui高加分规定加分。考生折合后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

  (4)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9年11月12日前(含12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将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送交绵阳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审核(绵阳市涪城区解放街17号绵阳市公安局办公大楼12楼D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19年12月中旬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19年12月下旬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考生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考试”专栏申请查分。查分结果于资格复审前在该网站公布。

(编辑:yang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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