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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上半年内江隆昌市医疗卫生公开招聘75人的公告(2)

2019-05-05 18:01:02 四川医疗考试网 加备考QQ群 加微信领资料 APP模考刷题 https://sc.huatu.com/yiliao/ 文章来源:内江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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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卫生事业单位的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其他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

  公共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主要以《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第一、二部分为参考;

  公共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主要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2014年9月28日发布的修订后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复习大纲》为参考。

  3、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等项目人员,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县级市)以上团委(或组织部、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折合后的笔试成绩” 加2分,被县以上(地级市)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的加分政策(“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是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与“折合后的笔试成绩”相加构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按比例折合构成“考试总成绩”,即“政策性加分”需要按比例进行折合。未进行专业科目笔试的,“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即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具体计算方式见“考试总成绩计算”),但政策性加分(含经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的)最高不超过6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及《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文件享受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已按规定享受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考聘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凡报考专项岗位的考生均不享受政策性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9年6月13日至2019年6月14日在工作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材料交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隆昌市古湖街道大西街二段98号,锦林大厦六楼。联系电话:0832-3992583),以便审查。

  (1)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网上报名信息表》1份。

  (2)“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村(社区)干部、“社工人才百人计划”,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县级市)以上团委(或组织部、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服务证书和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官证》、《优秀学员证》、《优秀义务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进行加分。

  4、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9年6月15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5、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6、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7、笔试查分:公共科目笔试查分于成绩公布后两日内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提交申请。

  笔试科目有缺考或成绩为0分和笔试资格取消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得进入下一考聘环节。

  (三)面试

  1、面试方案:面试工作方案由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低排序,若笔试成绩最后一名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2、进入面试人员的比例

  按照面试人数与考聘名额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具体事项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告知。

  3、资格复审:由考聘单位主管部门及考聘主管机关根据《考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持网上打印《报名信息表》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书原件和相关证明资料(其中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专业及学制证明,其中证明内容包含:学生基本信息、学习形式、所学专业、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时间)到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

  专项考聘岗位人员须提供基层服务单位和管理机构出具的服务期满且在岗、年度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协议)、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对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复审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递补面试人员接到递补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查,若递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缺少相关证件、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以及放弃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4、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需明确面试报到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考生在面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5、公开考聘岗位中,面试环节未形成竞争态势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隆昌市本次同类事业单位考聘中能形成竞争态势的职位且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的面试成绩最低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考聘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1、其他事业单位和卫生考聘岗位笔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2、专项考聘岗位笔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各环节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面试后依据最终考聘名额,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加试专业科目笔试,以加试的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结果以复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参加面试人员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体检工作由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负责组织。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怀孕的考生,按照国公考录函〔2009〕7号复函执行。若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形成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考察

  考察由考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考聘主管机关指导下参照《关于印发〈内江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2号)组织实施。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的,报考聘主管机关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

  八、公示

  各考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考聘主管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中途因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经考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考聘主管机关同意后,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和考察并合格。因递补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愿放弃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批及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考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报考聘主管机关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如需要选岗的职位按照总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选岗,选岗完毕后,因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按学历高者优先) 。聘用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考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程序向考聘主管机关申报办理流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 由考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报考聘主管机关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

  其中,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需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要求有学位的,应同时获得学位证书)和考聘岗位要求规定的资格证,超过规定时间未拿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资格证的,不予聘用,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考聘单位报到。未经考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的,从该次公开考聘报名之日起,1年内取消其参加隆昌市事业单位公招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一经查实,由考聘主管机关取消考聘用资格,其在2年内不得参加隆昌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考试,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事业单位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人员须与考聘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聘用合同,聘用后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公开考聘乡镇岗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须与考聘单位签订5年的聘用合同。

  专项考聘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含试用期)。须与考聘单位签订8年的聘用合同。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与考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在乡镇服务期限未满一律不得调动。

  十、纪律和监督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考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和组织、人事、劳资、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考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考聘工作人员在办理考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考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为保证我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考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考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考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股 0832-3992583

  隆昌市卫生健康局政工人事股 0832-3900552

  隆昌市委监委派驻组织部纪检组   0832-3917589

  隆昌市委监委派驻卫健局纪检组 0832-3996070

  十一、本公告由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隆昌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1、《隆昌市2019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隆昌市2019年上半年镇属事业单位专项对内江市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考聘岗位一览表》

  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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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yang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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