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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8-09-27 10:34:55 教师考试网 https://sc.huatu.com/jiaoshi/ 文章来源:青川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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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川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细则》《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衔接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和市教育局统一安排部署,现将青川县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与受理对象

  (一)认定范围。户籍或工作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在青川县行政辖区内,具有《教师法》规定合格学历且热爱教师职业的人员。

  (二)受理对象。青川县教育局仅限于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唆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二)学历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资格种类相应合格学历。

  (三)基本素质条件。按照《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1.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普通话水平等级。申请初中教师资格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精神病、传染病史,体检合格。

  三、网报申请程序和现场确认

  (一)网报时间与地址。申请人于2018年9月25日—10月30日,登录(www.jszg.edu.cn)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取得“国考”合格证的人员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按操作流程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并查看体检、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二)现场确认须提交材料。申请人于2018年9月27日—11月1日(周一至周四9:00—17:00,周五9:00—12:00),到青川县政务中心二楼社会事业综合(教育)窗口进行材料审验和信息确认,逾期和材料不齐不予受理。现场确认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网报成功后使用A3纸自行下载、双面规范打印,并贴好照片);

  2.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4.《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5.《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1份(附件1),用A3纸双面规范打印, 并贴好照片;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1份(附件2),A4纸打印(由申请人人事档案所在部门出具);

  7.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8.师范教育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带上以下材料:

  ①《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毕业成绩单》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②《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9.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申请人,现场确认还须提交《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自考合格成绩单》原件1份。

  10.取得《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现场审验须提交《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1份,免交以上8、9项材料。

  11.2018年春季申请教师资格,材料审验合格未参加基本素质与能力考试或考试不合格人员只需交上述1、5、6、7项材料。

  12.自备档案袋1个。

  (三)身体体格检查。申请人经现场资料审核通过后到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四、 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一)测试对象。申请参加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并按规定缴纳资格测试费的人员。

  以下两类人员不参加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1.取得《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

  2.已参加教育教学实习,并能够提供与申请认定学科、学段一致的《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申请人员(该实习鉴定表须从个人档案中复印,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机构公章)。

  (二)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时间与地点。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时间为2018年11月17日,测试科目、试题、要求和地点,将在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前一周,另行通知在QQ:325536529(青川县教师资格认定)群里。

  五、工作要求

  青川县教育局作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并主动接受市教育局的指导和本部门行政监察室的监督。工作中严守资格认定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按程序规范操作。

  六、注意事项

  1.申请人务必牢记自己的网报密码和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2.适时查询认定状态,适时查询测试时间、地点及测试题目。

  3.网上报名时须按规格要求上传照片、下载资料(上传照片和表册粘贴照片一致)。

  4.请在现场确认通过后,加群:325536529(青川县教师资格认定群,加群请用真实姓名)。

  5.工作联系:马彦敏 工作电话:教育局窗口(0839—7208422)。

  6.附件3—5请在现场确认通过后自行下载,按要求规范打印。

  附件:1.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3.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

  4.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面试测评标准

  5.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

  青川县教育局

  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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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四川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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