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14 13:51:55 四川医疗考试网 https://sc.huatu.com/yiliao/ 文章来源:新都区信息网
2017年成都市新都区
关于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2014】7号)、《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14〕252号)《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2016】(49号)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新都区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凡参考人员必须在原件校验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及相关材料。
二、考核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4、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5、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6、现已由新都区财政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11月20日-11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逾期不予补报。
3.报名地点:新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工科(新都区新都街道香城南路60号文广大厦17楼)。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前,应下载填写《2017年成都市新都区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详见附件2)。信息填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特别是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信息不得漏填错填,照片处贴上1寸免冠近照1张,并在签名处亲笔签名。
(二)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2017年成都市新都区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过期临时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查询系统查询打印)一份;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按照公告的招聘岗位和要求报名,每人限报1个招聘岗位。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提供虚假信息等违纪违规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本次考试资格审查及组织实施工作由成都市新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
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考核
(一)考核时间及地点
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和技能、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考核成绩达不到70分的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如同一职位考核成绩相同,则采取现场加试的方式,该职位的考核成绩以加试考核成绩为准。
(三)考核成绩公布
考核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等相关事宜,将于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市新都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成绩,按招聘岗位人员招聘数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考机关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未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者,按该招聘职位已参加考核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公示
确定聘用岗位后,在新都区卫计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报到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成都市新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报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二)拟聘人员如系事业、企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供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证明材料。
(四)拟聘人员应在用人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本次公开考核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六)考核招聘的工作人员在试用期结束后在我区服务年限应不少于6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原则上不得申请调动。
九、考核招聘纪律
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保证此次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十、咨询及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28-83970727 028-89399625
监督电话:028-83978853
网 址: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
新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新都区卫计局部门内页
请关注新都区卫计局官方微信“香城卫计”、“健康新都官方”同步信息。
附件:1.2017年成都市新都区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表
2. 2017年成都市新都区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201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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