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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8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

2017-05-21 13:34:55 三支一扶考试网 https://sc.huatu.com/jcfw/ 文章来源:共青团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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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2018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7年05月17日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简称西部计划)是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由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实施的一项重大人才工程。项目实施以来,在广大青年学生中产生了较强示范性、导向性和影响力、吸引力,促进了西部地区经济社会长远发展,在全社会尤其是高校中唱响了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的时代主旋律。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创新创业创优,发挥高校毕业生在促进基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西部计划在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改革创新,统筹各类资源,创新体制机制,强化管理服务,大力支持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和边疆地区,不断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突出示范引导,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引导高校毕业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高校毕业生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奉献青春、建功立业。

  二、基本原则

  (一)全国统筹,分级负责。全国项目办统筹负责规划编制,优化指标分配,推动政策落实,加强督导考核。服务省(区、市)项目办加大沟通、整合、研究力度,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有关政策,做好年度计划制定、项目资金使用、日常管理服务。招募省(区、市)项目办制定本区域内招募计划,做好宣传动员和招募选拔工作,并与服务省协调做好人员选拔派遣及派出志愿者的跟踪培养等工作。服务市(地、州、盟)项目办督促、指导服务县(市、区、旗)项目办做好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协调、指导服务县(市、区、旗)项目办、服务单位及时妥善处理志愿者安全、健康等事宜,为志愿者服务期满后扎根西部基层创造有利条件。服务县(市、区、旗)项目办负责本县服务单位申报、服务岗位采集及志愿者的日常管理服务考评等工作,为志愿者提供相应的工作生活保障。

  (二)公开招募,集中派遣。面向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以立体化、全方位组织动员的方式进行公开招募,全面宣传西部计划政策和招募要求,充分发挥联合宣讲会、动员报告会、交流座谈会、新媒体宣传等形式的激励带动作用,把符合条件、意愿强烈、真正适合到西部基层工作和发展的学生动员起来。招募工作坚持平等竞争、择优录取,做到招募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禁选拔招募过程中的不正之风。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集中开展培训和派遣工作。

  (三)加强管理,培养人才。各级项目办要不断完善西部计划的管理体制机制,严格管理制度,强化过程管理,推进管理重心下移,形成长效管理监督机制。精准掌握服务地志愿者在岗及表现情况,加强教育督促,形成全员式、全方位、全过程的育人机制,不断提高志愿者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强化西部计划在动员青年、凝聚青年、培养青年等方面的独特作用。

  (四)示范引导,弘扬精神。注重项目实施与社会效益相结合、典型引领与整体提升相结合、务实推动和弘扬精神相结合,进一步彰显西部计划在重大志愿服务项目管理、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服务社会治理等方面的示范作用。深入一线挖掘优秀典型,加大力度培育优秀典型,多种渠道宣传优秀典型,建立健全志愿者激励机制,弘扬志愿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志愿文化氛围。

  三、目标任务

  (一)主要任务

  2017年,面向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2016年全国普通高校名单》所列高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由中央财政支持的全国项目计划选派18300名志愿者(其中含已招募的第十九届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2141名志愿者)。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为1至3年,服务协议一年一签。继续稳步实施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新疆、服务西藏等7个专项。巩固提升服务新疆、服务西藏专项成果。深化研究生支教团工作,提升支教扶贫实效。深化基层青年专项,推进西部计划志愿者兼任基层团干部。强化后续人才培养,鼓励和支持志愿者扎根西部基层。

  (二)基本目标

  1. 确保到岗有为。加强宣传动员,稳步提升招募质量,认真做好志愿者选拔、派遣工作,确保今年派遣任务顺利完成。注重培养、加强管理、落实保障,确保志愿者如期到岗、正常上岗、在岗有为。

  2.推动政策落地。做好沟通协调,把好时间节点和工作周期,确保社保等各项政策和工作及时落实好,实现全员覆盖。落实志愿者就业、考研、补贴等政策,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有效联动机制,加强资源整合力度,实现资源有效配置,切实发挥中央和地方在政策制定、宏观指导、改革创新和实践探索方面的积极性。严格志愿者管理,突出项目育人功能,争取各方支持,健全西部计划长效运行机制。

  四、实施措施

  (一)优化规模结构

  1.全国项目办根据有关办法、有关方面要求及各服务省(区、市)上一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等研究确定实施规模上限,进一步调整非西部地区实施规模,加大向民族地区、贫困地区、边疆地区和西部计划工作综合成效明显地区派遣志愿者的力度,实现服务省(区、市)实施规模的动态调整。

  2.服务省(区、市)项目办按照相对集中原则,根据全国项目办确定的本省(区、市)计划派遣人数及已明确的各专项服务岗位,规划和审定2017年服务县及派遣人数。不断优化志愿者结构,重点向省内贫困地区派遣。

  3.新增服务县须成立西部计划县级领导小组和项目办,项目办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服务,接收志愿者人数原则为20人以上,并由所在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省级项目办审定,报全国项目办备案。

  4.服务岗位类别需从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农业科技、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等专项中选择,做好岗位对接,做到人岗相适。县级及以上机关等岗位数必须严格控制在10%以内。

  (二)优化招募机制

  1.确定招募指标。全国项目办规定中东部省份的招募指标下限,继续向服务新疆、服务西藏专项对口招募省下达招募指标。不向服务省(区、市)下达招募指标数。各有关省(区、市)根据报名情况,与相关招募省协商确定在该招募省的招募指标,并报全国项目办备案。服务省(区、市)不能完成派遣计划的,下一年度核减相应人数。

  2.严格选拔标准。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到岗之前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本科比例控制在85%以上,通过西部计划体检(体检内容和标准见西部计划官网),有志愿服务经历、西部地区生源和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的优先录用。

  3.规范选拔流程。各招募省(区、市)要完善选拔招募制度,可单独或会同、指导报名学生所在高校组织开展审核、笔试、面试、心理测试等选拔工作,做好入选志愿者集中体检及公示等工作,加强与服务省(区、市)的沟通协调。鼓励服务市(地、州、盟)和服务县(市、区、旗)参与本省(区、市)的面试选拔和人员确定工作。选拔过程的原始资料应按有关规定妥为保存,以备查询。2017年4月6日至6月10日,高校毕业生在西部计划官方网站(http://xibu.youth.cn/)填写报名表并选择三个意向服务省,下载打印后,经辅导员签字、所在院系盖章,交所在高校项目办(设在团委)审核备案。公示无异议后,入选志愿者与招募省项目办签订招募协议,全国项目办委托各招募省项目办发放《确认通知书》。

  4.广泛宣传动员。4月上旬,全国项目办启动并部署西部计划年度工作。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重点组织高校项目办开展宣讲会、报告会、座谈会、毕业班辅导员专题工作会议,广泛利用校园媒体宣传西部计划相关政策和招募要求,使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从政策保障、服务内容、运行管理、激励措施等方面充分认识西部计划的特性,吸引更多毕业生到西部建功立业。

  (三)优化培训体系

  1.集中培训派遣。招募省(区、市)项目办要建立志愿者教育培训制度,集中指导高校项目办对入选志愿者进行志愿服务政策法规、服务技能等培训。服务省(区、市)项目办应在7月20日前确定志愿者报到培训具体地点、日程安排、主要内容、联系方式等,报全国项目办备案并抄送对口招募省(区、市)项目办。7月21日至31日为集中报到和培训时间。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件,由各招募省(区、市)项目办集中组织并指定专人带队到服务省(区、市)培训地报到,参加由服务省(区、市)项目办统一组织的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4天。

  2. 做好志愿者补招、信息确认和岗位调换工作。培训派遣期间,如出现入选志愿者流失,服务省(区、市)项目办在本省派遣指标内,可进行补招。补招要严格按照相关选拔条件及体检程序执行,经培训后方可派遣。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应与服务单位签订服务协议,于8月15日前在西部计划官网确认完善有关服务信息。志愿者岗位调换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不得跨省调整。

  3. 做好日常培训。服务县(市、区、旗)项目办、服务单位要建立健全常态化培训机制,做好志愿者的日常培训,不断提高志愿者的工作水平和安全健康意识。

  (四)优化管理服务

  1.强化日常管理。省(区、市)项目办要加强本区域内项目管理的顶层设计,加大对志愿者的管理力度,定期开展西部计划志愿者在岗履职情况检查,不断加强安全健康管理和应对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合理有效处置,促进志愿者更好地履职尽责、发挥作用。加强试用期(前三个月)志愿者的管理,省(区、市)项目办通过调整岗位、解除协议等方式,促进人岗相适。原则上志愿者不安排在本人原籍所在县服务。各级项目办和服务单位切实按照“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志愿者保障力度和管理服务,妥善解决志愿者住宿、就餐问题,为志愿者开展服务工作提供必要保障和支持。

  2. 加强地方项目管理。鼓励各省(区、市)项目办实施西部计划地方项目,加强地方项目的规范管理。地方项目按照全国项目的运行模式和工作要求组织实施,所需经费由地方承担,责任主体为省(区、市)项目办。地方项目志愿者在升学、就业、工龄计算等方面与全国项目享受同等优惠政策。有条件的省份可探索地方项目与全国项目统一征集岗位、统一招募选拔、统一培训派遣、统一管理服务。各地须于当年10月底前和次年6月底前将地方项目名单报全国项目办审核、备案并进行集中 公示。

  3. 开展就业创业服务。各地要切实做好就业服务工作,积极搭建就业平台,推动和落实好服务期满志愿者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工龄计算、自主创业、户口档案迁移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引导志愿者增强自主择业意识,提高就业创业能力,有效促进自主择业。

  4. 实施基层成长计划。各地要妥善做好志愿者户口、人事档案、社保关系等接转工作,积极创造有利条件,对志愿者实施岗位成长计划,制定明确的培养方案,在实践中锻炼,在工作中培养,在服务中成长,激发他们干事创业的激情与热情,促进志愿者扎根西部。

  五、保障机制

  (一)政策支持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意见和《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6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西部计划志愿者可享受相应优惠政策。

  1. 服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 参加西部计划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3.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4.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5. 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6. 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享受同等优惠政策。鼓励各地积极出台志愿者扎根当地的政策措施。

  (二)资金保障

  1. 健全财政经费投入机制。西部计划作为中央举办、地方受益的国家项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中央财政按照西部地区每人每年2.5万元、中部地区每人每年1.8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体制结算方式拨付省级财政部门。地方各级财政要统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自身财力,按月足额发放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承担志愿者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个人缴纳部分从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开展志愿者培训、宣传等工作。

  2. 全面落实社会保险政策。各地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为每名西部计划志愿者(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落实各项社会保险。基于西部计划地域跨度较大、工作环境特殊、影响安全稳定因素较多等特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西部计划志愿者办理补充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

  3. 加大其他保障力度。鼓励县级项目办及基层服务单位积极为志愿者提供交通、住宿和伙食等方面的便利,提高保障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年度考核奖励机制,按考核结果等次给予志愿者一定奖励。

  (三)考核激励

  1. 开展项目综合成效考核。进一步加强考核管理,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全国项目办将采取科学有效的评估方式对各服务省(区、市)实施年度绩效考核和督导,根据各地招募到岗率、服务期间流失率、服务期满就业率、政策落实到位率、社会保险参保率、商业保险参保率、安全健康事故率等情况,对各地西部计划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名额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按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要求,对各地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加强考核评价。

  2. 开展志愿者岗位考核。6月30日前,各服务省(区、市)要认真做好志愿者年度考核工作,组织服务期满志愿者填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鉴定表》(见西部计划官网),服务单位根据志愿者工作情况出具鉴定意见,装入志愿者档案,作为享受政策的依据。各服务省(区、市)优秀等次志愿者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当期在岗志愿者人数的20%。

  3. 加强志愿者资源库建设。各地要充分利用“大数据”手段,建立健全当期、往期及扎根志愿者台账、人才库,加强对志愿者工作发展的长期联系,及时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颁发《西部计划服务证书》。服务证书是服务期满志愿者享受相关政策扶持的重要凭证,由全国项目办统一格式和编码,由服务省(区、市)项目办在集中培训时发放,服务结束经考核合格后,县(市、区、旗)项目办加盖公章方可生效。

  4. 广泛开展其他类型表彰工作。全国项目办做好年度西部计划绩效考核优秀等次服务县、高校项目办及西部计划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鼓励各地对志愿者扎根情况开展调研,以多种形式做好优秀扎根志愿者表彰。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西部计划是共青团、教育、财政、人社等部门组织动员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是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专门项目,是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服务区域协调发展和人才强国战略的重大举措,各级项目办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社会各界的支持,认真研究项目运行中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协调解决项目执行中各类实际问题,切实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强指导。坚持全国一盘棋,加大对项目执行的指导力度,突出对招募、培训、管理、典型宣传、安全教育、政策执行等全过程研究、全流程指导,研究解决项目执行及志愿者保障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推动项目健康持续深入运行。各级项目办要严格按照要求将政策落实到位,从上到下一以贯之,坚决杜绝省(区、市)项目办将政策落实权限无限下放、只放不收、只放不管、不掌握实际情况等现象。地方各级项目办要充分发挥积极性、创造性,结合本地实际,力所能及地为志愿者提供规定政策之外的相关保障,提升政策执行效果。

  (三)健全机制。各地要进一步完善西部计划工作领导运行机制,明确议事规则,加强对重大事项、重要政策、重点工作和难点问题的研究。完善资金管理机制,各省(区、市)项目办要加强与财政、人社等部门协商,会同财政部门配套专项经费,将资金管理、人员管理和工作管理相结合统筹实施,制定专门的资金使用方案或计划,做好经费保障和管理工作,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大力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多渠道宣传西部计划工作,解读相关政策,扩大西部计划社会影响力。深入挖掘推出身边可学、可信、可亲的志愿者优秀典型,通过组织表彰、事迹宣讲、风采展示等活动,广泛宣传大学生服务基层的感人事迹和在基层成长成才的突出业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更好地激发志愿者服务基层的热情,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树立面向基层就业创业的观念,服务基层、扎根基层。


  ——相关阅读——

  共青团关于印发《2017—2018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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