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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成都市委党校2016年下半年考核招聘教研人员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意见》、《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试行)》、《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和《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实施意见》精神,更好地促进党校事业的发展,不断加强和改进教研人员队伍建设,按照《关于印发〈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关于市委党校补充专业教研人员有关问题的函》(成组函〔2005〕153号)和《关于补充专业教研人员的试行办法》(成委校〔2006〕114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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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简介
校(院)是市委市政府直属全额拨款的“三校合一”的事业单位,是市委市政府负责培训轮训党政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党外干部和进行理论研究的重要部门。
二、考核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重能力、重实绩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和人数
(一)招聘岗位:现代科技教研部教师。
(二)招聘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代码:0812)专业。
(三)招聘要求: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
2.经认证的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四)招聘人数:1名。
四、考核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本次考核招聘面向社会,凡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属于本次考核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考核招聘条件
(一)政治思想表现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刻苦钻研和奉献精神。
(二)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方向、学历学位、要求,并能在2016年12月31日前凭毕业证、学位证报到,正常办理入职手续。
(三)学习期间成绩优良,工作期间表现良好,没有受过处分、处罚。
(四)理论功底扎实,具有较强的相关学科教学科研能力和潜质,能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五)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六、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0月30日止。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佐证材料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或直接交到校(院),视为正式报名(电子邮件只作参考,不予正式登记)。
3.报名要求:
(1)应届毕业生报名者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本科以来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外学历还须提供教育部认证材料),科研成果目录、2-3篇有代表性的科研成果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2)已参加工作的报名者除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外学历还须提供教育部认证材料),科研成果目录、2-3篇有代表性的科研成果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外,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并在《报名登记表》注明档案所在地。
(3)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考核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应聘人员在考核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成都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联系人。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大道1492号中共成都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行政楼214室)
邮政编码:610110
联 系 人:刘老师(028-65983071)
电子信箱:cdswdxzzrsc @126.com
(二)资格审查
校(院)按照考核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若本次考核招聘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2人,按规定将取消该次招聘。
(三)面试
校(院)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统一组织面试。
1.面试分为试讲和答辩,综合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功底、逻辑思维及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总分100分。
2.面试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3.参加面试人员在参加面试时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科研成果目录、2-3篇有代表性的科研成果复印件、获奖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备查。已参加工作报名者应明确告知是否能按要求于 2016年12月31日前到校报到。
4.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应聘人员不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的标准执行,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1.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校(院)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2.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学习工作实绩、业务能力、现实表现等情况,并复查其资格条件。
3.体检、考察环节中出现缺额,按照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在提交校委会审议通过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校(院)网站(www.cddx.gov.cn)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报批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校(院)报市委编办申请用编,最后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2.经审批同意的拟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完善聘用手续。
七、相关待遇
(一)本次考核招聘为编制内聘用,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
(二)聘用后享受校(院)教研人员的相关待遇。
(三)校(院)提供1年的过渡性住房。
八、招聘纪律
(一)考核招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考核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平等竞争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原则,坚决防止和杜绝一切不正之风,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 2016年下半年考核招聘教研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中共成都市委党校
2016年9月21日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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