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法干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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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2015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015-11-25 09:56 政法干警考试 http://sc.huatu.com/zfgj/ 作者:四川华图 来源:广安人事考试网

【导读】广 安 市 公 务 员 局关于2015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资格复审和面试事宜的公告,资格复审时间   2015年11月27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资格复审地点资格复审工作由广安市司法局负责,地址:广安市思源大道53号市司法局五楼政治

  中 共 广安 市 委 政 法 委

  广 安 市 司 法 局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 安 市 公 务 员 局

  关于2015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资格复审和面试事宜的公告

  根据省委政法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省司法厅等11部门发布的《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精神,现将我市2015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的资格复审和面试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考生的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各招录职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5年11月27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资格复审工作由广安市司法局负责,地址:广安市思源大道53号市司法局五楼政治部,联系电话0826-2332669。

  (四)资格复审要求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2015年四川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录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的时间到规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几类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2.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由所在服务单位和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和相关证明材料。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028-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应由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不得由他人代替。若本人现用名与身份证或其它证件的名字不符者,须取得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盖有户籍管理印章的证明。

  2.笔试准考证遗失的请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重新打印,或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到广安市考试指导中心开具证明(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步云街29号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后院)。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负责审查资格的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其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凡未参加资格复审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递补资格复审

  根据招考公告的相关规定,对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和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出现的缺额,由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递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并发布递补资格复审公告。递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于2015年12月2日(星期三,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按照统一要求到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参加资格复审。递补资格复审只进行一次,如无符合条件的递补人员则该职位不再递补。

  请有可能进入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密切留意递补资格复审公告,以免耽误相关事宜。

  三、面试事宜

  (一)面试报到及交费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务必持资格复审单位发放的《资格复审合格通知书》于2015年11月27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广安区紫金街209号)五楼计划财务科报到并缴纳面试考务费、领取《面试通知书》;递补资格复审的人员务必于2015年12月2日(星期三,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报到、缴纳面试考务费、领取《面试通知书》。根据《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和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精神,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缴面试考务费80元。凡未按时报到、缴纳面试考务费和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为2015年12月5日。面试具体要求将在发放给考生的《面试通知书》中明确。

  附件:(公示期已过,不再提供下载)

  2015年11月24日



(编辑:四川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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