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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事业单位考试笔试每日一练(5.29)

2014-05-29 10:44:38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sc.huatu.com/sydw/ 文章来源:四川事业单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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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单选题)下列不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是( )。

  A.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B.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C.批准直辖市的建置。

  D.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

  【答案】D

  【考点】宪法

  【解析】本题考察法律基础知识的宪法部分。《宪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十九)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选项D错误。

  2.(单选题)下列关于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表述,错误的是( )。

  A.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公民通过自己的行为独立行使民事权利或履行民事义务的能力

  B.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是公民主体资格的集中表现。

  C.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D.公民平等的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答案】A

  【考点】民法

  【解析】本题考察法律基础知识的民法部分。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也就是民事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是作为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前提条件。选项A错误。

  3.(单选题)下列关于共同犯罪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B.甲(15岁),乙(14岁)合谋盗窃,甲入室,乙在外望风,得手后甲分给乙300元。其余2000余元甲私得,甲乙构成共同犯罪。

  C.上述B项中,乙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D.甲(54岁)教唆乙(15岁),丙(14岁)抢劫放学后滞留网吧的学生,甲在远处观望,不参与实施。丙对每次“行动”进行总结分析,把“心得”再传授给乙、丙。甲、乙、丙构成共同犯罪。对甲应当按照主犯处罚。

  【答案】A

  【考点】刑法

  【解析】本题考察法律基础知识的刑法部分。《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选项A正确。

  4.(判断题)事业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

  【答案】正确

  【考点】事业单位的登记

  【解析】本题考查事业单位改革。事业单位应当都具备法人条件,做好法人登记。

  5.(判断题)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前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所有的社会关系都已纳入法律的调整范围,因此,法律是万能的。( )

  【答案】错误

  【考点】法理学

  【解析】本题考察法律基础知识的法理学部分。虽然我国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但是法律不是万能的,很多道德问题都不能通过法律解决,比如见死不救、通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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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Pae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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