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信社银行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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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农村信用社考试会计法律法规全真模拟试卷及答案(第1套)(10)

2014-05-27 15:17:19 银行金融考试网 加备考QQ群 加微信领资料 APP模考刷题 文章来源:四川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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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C【解析】会计专业职务任期一般每任不超过5年,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或连任。

  12.C【解析】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5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13.B【解析】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第125条的规定,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地区,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银行应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对屡次签发的,银行应停止其签发支票。

  14.B【解析】收款人名称、金额属于银行汇票的绝对记载事项,未记载收款人名称或出票金额的,汇票无效。票据可以背书转让,但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不得背书转让。未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以及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丧失,不得挂失止付。

  15.D【解析】存款人开立一般存款账户没有数量限制。

  16.B【解析】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单位和个人办理支付结算,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填写票据或结算凭证或者填写有误,影响资金使用或造成资金损失;票据或印章丢失,造成资金损失的,由其自行负责。

  17.A【解析】开户银行对已开户1年,但未发生任何业务的账户,应通知存款人办理销户手续。

  18.A【解析】单位支付购买物资的价款不可以用现金支付,应该用银行存款或票据支付。

  19.A【解析】《支付结算办法》第192条规定,付款人开户银行对付款人逾期支付的款项,应当根据逾期付款金额和天数,按日息万分之五计算逾期付款赔偿金。 (编辑:董明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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