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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顺庆区在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2013-09-06 17:06:54 遴选考试网 https://sc.huatu.com/gxlx/ 加备考QQ群 加微信领资料 APP模考刷题 文章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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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公务员遴选课程

  中共南充市顺庆区委组织部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关于在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途径,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在编在岗公务员范围公开遴选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法官4名,司法警察4名。

  二、遴选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2、已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3、除试用期外的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9月30日后出生),担任部门中层及以上职务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73年9月30日后出生)。其中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9月30日后出生) ;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报考司法警察的要求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职位要求

  法官:具有法官、检察官资格,性别不限,法学专业,从事司法实务工作三年以上;

  司法警察:限男性,专业不限,体能测试合格,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计算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30日。

  三、遴选步骤

  (一)报名

  2013年9月10日至9月17日(含双休日)在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政治处报名。报名者需携带以下材料:

  1、近期2寸免冠彩照4张;

  2、本人书面简历及自荐材料;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报名登记表;

  7、报考人员身份及工作证明;

  8、报考法官职位的需提供法官职务任命书原件及复印件;

  9、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需提供警衔授予(晋升)命令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由顺庆区法院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遴选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调减至2:1,若仍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调减遴选名额。

  资格审查合格并完成报名手续的报考人员,笔试前一天到顺庆区法院政治处领取《准考证》,具体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分法官和司法警察两套试卷。法官职位重点测试法律实务;司法警察职位重点测试司法警察岗位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笔试不指定参考材料。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与遴选名额比例为3:1,若开考比例调整,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该比例可相应调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遴选资格。

  (五)加分

  凡被中级法院授予三等功以上的人员,在笔试、面试折合后的成绩上加0.5分;凡获得省级先进个人的人员,在笔试、面试折合后的成绩上加1分;凡被授予国家级先进个人的人员,在笔试、面试折合后的成绩上加1.5分。

  (六)体检

  将笔试折合成绩、面试折合成绩和加分的总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遴选职位数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等情形的或者拟调人员原单位不同意调离的,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

  确定拟遴选人员后,在顺庆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http://www.ncsqdj.gov.cn/)和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q.rlzy.gov.cn/)上公示。

  (九)办理调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统一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2、遴选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公告等事项,在顺庆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http://www.ncsqdj.gov.cn/)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rlzy.gov.cn/)上公告,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因考生不按要求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遴选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需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联系方式不正确或不畅通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的,责任自负。

  3、其他未尽事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附件:1、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2、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报考人员身份及工作证明(参考样式)

  中共南充市顺庆区委组织部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2013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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